机构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敬老院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敬老院

  • 医保定点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类型:敬老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370号

网址:--

电话:--

床位:756张

收费:2000元/月起

待认领
机构简介

四季青敬老院是四季青镇政府创办的敬老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环境优美的首都西郊风景区,地处西四环外,阜石路与杏石口路之间,绿茵相伴的旱河路边,敬老院占地面积44635平方米,建筑面积27142平方米,分为福海园、義霖园、寿山园三个园区,共有床位756张,入住老人平均年龄81.3岁;院内护理员持证上岗率100% 。

院内无障碍走廊环绕相通,园林式布局,绿树成荫,繁花似锦,优美如画,静雅怡人。

四季青敬老院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设施完善,为满足入住老人需求,从能自理到完全不能自理,详细分为八个护理服务等级,共21项服务内容。院内设有医保定点医务室,无障碍设施,配套餐厅、棋牌室、阅览室、音乐室、台球室、健身房、门球场、多功能大厅、洗衣房、理发室、便利店等文化娱乐及服务设施;老人居室内配有中央空调、电视、电话、冰箱、洗衣机、衣柜、书柜、桌椅、宽带网络、WIFI全覆盖,紧急呼叫系统,设施设备处处体现人性化。

四季青敬老院始终坚持“一切为老人着想,一切为老人服务”的办院宗旨,遵循“亲情养老、科学养老、文化养老、环境养老、健康养老、尊严养老”的办院理念,坚持不懈地加强标准化服务。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经过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敬老院、北京市文明敬老院、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单位、首都军警民双拥先进单位、北京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及海淀区十佳和谐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7年9月成为北京市首家“四星级”敬老院。2009年8月被评为北京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2009年12月获得“养老服务放心机构十佳单位”称号;2010年荣获北京市敬老爱老为老服务先进集体;2010年9月获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2011年荣获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2012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授予“优秀服务品牌”。

特别是2013年1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到我院看望老人并对我院的工作予以肯定。2015年3月获得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5年8月获得海淀区中关村质量奖,2015年10月荣升为北京市“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016年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2017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我们真诚地欢迎各界老年朋友来此颐养天年,我们将为您营造温馨、舒适、健康、快乐的生活环境。

服务内容

四季青敬老院服务范围: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

老年护理服务;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安全保护服务;

环境卫生服务;

休闲娱乐服务;

协助医疗护理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

膳食服务;

洗衣服务;

物业管理维修服务;

陪同就医服务;

咨询服务;

送餐服务;

教育服务;

购物服务;

通讯服务;

委托服务;

交通服务、安宁服务、居家生活照料服务

收费项目

配套设施
入住须知

住院条件: 无精神病、无传染病,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

监护人条件:

1、监护人必须是18~60周岁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必须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子女、祖孙)

3、五保户及三无老人,必须是单位、村委会和街道负责签订入住合同。

一、办理入住手续:

1.首先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1)胸透(2)骨密度(3)电 图(4)大生化 (近一个月内有效,如为复印件要加盖医院公章)。

2.家属持全部检查结果交到本院护理部,经医生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一周至一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否则后果自负。

3.负责签订老人入住合同的家属,视为老人的监护人,签订合同时请携带:(1)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被送养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老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4)单 位送养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及相关附件。

5.老人需要带三套以上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将衣服做好标识,换季衣物随时带走。

二、护理方式: 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流动护理服务。

三、收费标准: 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制定个人护理计划,按标准收费。

四、交费时间:每月20~30日下午3点之前交下月各项费用。

五、退费规定:

1.临时外出:一周以内不退伙食费、服务费;一周以上按天数退还伙食费、服务费。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费。

六、老人外出规定:

1.能自理老人外出:经监护人申请办理出门证,持出门证在门卫登记,方可外出。

2.家属接老人外出:须在门卫登记并有护理组人员签字,方可外出。

七、房间安排:

本院依据老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随着老人体质的变化情况,院方有权随时调整房间。

机构相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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