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助残券在哪些超市能用?北京养老助残卡实现异地刷卡支付了吗?
1、北京养老助残券在哪些超市能用?
除刷卡免费乘公交、逛公园外,还能实现使用该卡进行打折消费。该负责人说,全市已发展养老卡服务单位1.6万余家,其中已安装POS机8850家,只要是悬挂着统1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标识牌的商家都可使用,包括物美、超市发、京客隆、翠微、国泰百货等多家大型超市和社区便利店。有近70家服务商、1200多个服务网点对持卡老人有打折优惠,下1步,全市420余家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也将纳入养老卡服务单位。扩展资料用卡指南
1、申申领领原领券老人可直接换发李红兵介绍,原领取纸质居家养老助残券的老年人,经重新核实无误后可直接换发养老助残卡。新增加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提前两个月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原来就领券的老人,不管是哪天领取到养老助残卡,卡内养老服务补贴金额都是从2015年1月开始发放,以后按月充值。”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晚领到卡的老人,卡内补贴金额并不会少。对于新申请养老助残卡的老年人,李红兵说,卡里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将从老人提出申请且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当月充值,“比如您是2015年3月份满80周岁,如果在1月份提出的申请,这样您卡内的补贴金额就会从3月份计算,如果您是在4月份提出的申请,卡内的补贴金额将会从4月份计算。”
2、申消领费家属持卡也可消费打折李红兵介绍,养老助残卡内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可直接使用,不需激活也不设置密码,卡内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不能兑换成现金,老人可到悬挂有统1的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标志牌服务商家使用。目前服务商包括物美、超市发、京客隆、翠微、全聚德等,共有1.2万家服务网点。此外,针对服务网点不健全的偏远地区持卡老年人,政府还将采用专项补贴的方式,组织几家大型国企准备特供的、低于市场价的订单产品,持卡老年人下单预订后,有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配送。到明年1月中旬,全市养老助残卡服务网点还将推出1000个针对养老助残卡打折的服务商,老人的家属也可持卡消费。李红兵说,养老助残卡将成为1张家庭的打折卡,可使其家人真正感受到“家有1老、如有1宝”。
3、申余领额当月余钱可买养老服务据了解,原来养老助残券3个月发放1次,今后养老助残补贴将按月充值,当月月底之前政府都会把下月金额充到卡里。当月未花完的补贴如何处理?李红兵说,由于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只有花了才属于持卡人个人,没花是属于政府的,因此不计利息。卡内的养老服务补贴余额,当月未消费完的,将自动转到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且不能再用于购买米面油等日用品,而必须用于购买专业的养老服务,比如康复辅具、护理、精神关怀等。老人在领卡同时还会领到卡套、卡绳、《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使用须知》、《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目录》等。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也可随时拨打24小时监督热线96156进行咨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市养老助残“券变卡”首发13万张。
2、北京养老助残卡实现异地刷卡支付了吗?
10月16日,位于河北3河燕郊的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内,北京养老运营补贴正式发放到这里的京籍老人手中,北京养老助残卡也首次实现异地刷卡支付。在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财务室,戴百祺老人正把养老助残卡里的钱转到养护中心的就餐卡里,老人高兴地说,今后她在养护中心就可以使用助残卡里的钱了。当日,燕达养护中心联手北京农商银行在河北燕达养护中心现场开通北京养老助残卡金融功能,标志着北京养老助残卡首次实现异地刷卡支付。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是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办联合监制,由北京农商银行、北京市政交通1卡通有限公司制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配发的集社会优待、政策性津贴发放、金融借记账户、市政交通1卡通等多功能于1体的IC卡。老人享有在“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电子券服务单位”优先、优惠的消费等功能。另外,燕达健康养护中心还成功完成向京籍老人发放北京养老运营补贴,实现了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北京运营补贴首次异地发放。2016年10月31日印发的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试点方案指出,按所收住的京籍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以每床每月300元至500元的标准补贴收住机构,补贴将直接发放到养老机构,每半年补贴1次,养老机构应先服务而后才能得到民政部门相应补贴。京籍老人赴津冀养老每人每月可获收住机构发放的100元交通补贴。2016年6月2日,京津冀3地民政部门共同签订《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协议提出,将构建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将河北3河燕达国际健康城等3家项目作为试点,重点打造1批环首都大健康产业聚集区,推动北京市养老政策外延。北京养老助残卡首次实现异地刷卡支付,使用变得更方便了。
3、北京养老助残券在哪些超市能用?
除刷卡免费乘公交、逛公园外,还能实现使用该卡进行打折消费。该负责人说,全市已发展养老卡服务单位1.6万余家,其中已安装POS机8850家,只要是悬挂着统1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标识牌的商家都可使用,包括物美、超市发、京客隆、翠微、国泰百货等多家大型超市和社区便利店。有近70家服务商、1200多个服务网点对持卡老人有打折优惠,下1步,全市420余家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也将纳入养老卡服务单位。扩展资料用卡指南
1、申申领领原领券老人可直接换发李红兵介绍,原领取纸质居家养老助残券的老年人,经重新核实无误后可直接换发养老助残卡。新增加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提前两个月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原来就领券的老人,不管是哪天领取到养老助残卡,卡内养老服务补贴金额都是从2015年1月开始发放,以后按月充值。”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晚领到卡的老人,卡内补贴金额并不会少。对于新申请养老助残卡的老年人,李红兵说,卡里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将从老人提出申请且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当月充值,“比如您是2015年3月份满80周岁,如果在1月份提出的申请,这样您卡内的补贴金额就会从3月份计算,如果您是在4月份提出的申请,卡内的补贴金额将会从4月份计算。”
2、申消领费家属持卡也可消费打折李红兵介绍,养老助残卡内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可直接使用,不需激活也不设置密码,卡内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不能兑换成现金,老人可到悬挂有统1的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标志牌服务商家使用。目前服务商包括物美、超市发、京客隆、翠微、全聚德等,共有1.2万家服务网点。此外,针对服务网点不健全的偏远地区持卡老年人,政府还将采用专项补贴的方式,组织几家大型国企准备特供的、低于市场价的订单产品,持卡老年人下单预订后,有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配送。到明年1月中旬,全市养老助残卡服务网点还将推出1000个针对养老助残卡打折的服务商,老人的家属也可持卡消费。李红兵说,养老助残卡将成为1张家庭的打折卡,可使其家人真正感受到“家有1老、如有1宝”。
3、申余领额当月余钱可买养老服务据了解,原来养老助残券3个月发放1次,今后养老助残补贴将按月充值,当月月底之前政府都会把下月金额充到卡里。当月未花完的补贴如何处理?李红兵说,由于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只有花了才属于持卡人个人,没花是属于政府的,因此不计利息。卡内的养老服务补贴余额,当月未消费完的,将自动转到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且不能再用于购买米面油等日用品,而必须用于购买专业的养老服务,比如康复辅具、护理、精神关怀等。老人在领卡同时还会领到卡套、卡绳、《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使用须知》、《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目录》等。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也可随时拨打24小时监督热线96156进行咨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市养老助残“券变卡”首发13万张。
4、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券
延庆县还在发,其他区的我也不太清楚,去残疾人中心或社保所去问问吧。
5、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丢失补办需要带什么手续?
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丢失补办需要持个人身份证到指定的银行挂失,拿着挂失单据到社区服务中心补办。
6、北京养老助残金发放条件
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9养”)办法 (市民政局 市残联 2○○9年十1月) 为切实解决我市养老与助残问题,构建北京市城乡1体化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完善本市“9064”(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养老服务模式,促进老年人、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国老龄办等10部委办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简称“9养政策”)。 第1条 建立万名“孝星”评选表彰制度。政府倡导并鼓励子女承担奉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孝敬老人并关注老年人精神和物质需求。以城乡社区(村)为基础,广泛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活动,以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从2010年开始,每年重阳节期间,在城乡社区(村)开展推荐评选“孝星”活动,全市命名表彰10000名“孝星”,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2条 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老年人(残疾人)可通过养老(助残)券购买社区和社会各项养老(助残)服务。具体标准是为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16至59周岁无工作的重度残疾人参照本办法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且符合本市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给以补助。 第3条 建立城乡社区(村)养老(助残)餐桌。利用城乡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采取政府适度补助租金、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由各级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主管部门,选择有资质且具有1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提供社区餐饮服务。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村)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家庭送餐服务。 第4条 建立城乡社区(村)托老(残)所。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中心等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建立社区托老(残)所。不足部分可利用社区居民空闲房屋及家庭空间开办。社区托老(残)所的维护运营采取政府适度补贴和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将托老(残)所基本覆盖至全市城乡社区(村)。 第5条 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在全市各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和城乡社区(村),根据实际需求聘用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通过对高龄独居老人和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巡视探访、了解需求,反馈信息,组织、监督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等形式,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居家养老(助残)做好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优先从“4050”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资质且符合本市就业特困认定标准的人员中招聘,纳入公益性岗位。 第6条 配备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由市政府统1为每个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配发1辆具有无障碍功能、带有全市统1标识的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用于组织老年人、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等。 第7条 开展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作用。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动员和组织城乡社区(村)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居家开展精神关怀服务。 第8条 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按照自愿的原则为有需求的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给居家生活的老年残疾人提供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 第9条 为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向有使用需求并具备使用能力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岁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交通、购物、社交等电子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有计划地提供便携式“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由个人自愿申请购买,政府按前端价格给予适度补贴。 本办法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业保险金承担,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养老(助残)事业。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