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退休金最低能领多少?海南公积金离职了怎么提取

海南退休金最低能领多少?



1、海南退休金最低能领多少?

农村养老保险每月能拿多少农村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金与缴费档次有关,缴费档次越高,每月领取的退休金也就越多。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每月领取的退休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70元)+个人账户总额/139,其中个人账户总额为: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银行利息,139为老金计发系数。举例来说,每年交100元,财政补贴45元,交满15年后,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70+【(100*15)+(45*15)+(145*15*8.31%)/139】=70+(1500+675+180.74)/139=86元。“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写入5日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意味着,今年我国基本养老金将实现“17连涨”,它将和报告提出的1系列举措助力“老有所养”。2021年海南养老金上调新消息:暂时还没有公布,先了解1下2020方案。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内容(1)定额调整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3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退职生活费。(2)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1.7%的比例,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此外,退休(职)人员再按照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增加1.5元的标准,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3)倾斜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2、资金渠道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级财政根据缺口情况予以补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3、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把好事办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各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提前筹备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认真核准相关数据、及时完善信息系统,确保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2020年7月18日。

海南公积金离职了怎么提取



2、海南公积金离职了怎么提取

海南省职工离职了公积金有两个提取业务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1、 线下: 从2022年8月1日起,符合离职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以前往所在市县服务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签署承诺书“0材料”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2、 线上: 从2022年8月3日起,符合海南离职职工提取公积金条件的相关人员可以直接通过海南公积金APP、海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上传任何材料,签署承诺书即可。 离职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1,才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资金:

1、非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的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6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的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24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该业务可以通过“0材料”办理,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直接通过共享渠道获取职工户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如果共享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合,职工也可以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到海南省各市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海南公积金购房政策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就近期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及推行“1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保障缴存人住房刚性需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1人购房全家帮”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购房人直系亲属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2套),方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的购房提取和对冲还贷业务。 提取支付首付款业务,应在购房1年内,由购房人1同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且仅限办理1次。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未足额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前申请的,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差额部分首付款;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已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后申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购房人账户。 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足对冲还贷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取消购房交易的,应退回已提取资金;已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该局将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成开发商原渠道退回至该局银行专户,退回资金将入账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1人购房全家帮”业务的职工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如对婚姻关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隐瞒或伪报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追回骗提资金,或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并视情节将申请人及其亲属列入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十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海南老年公寓候鸟式养老公寓是怎么收费的?



3、海南老年公寓候鸟式养老公寓是怎么收费的?

费用大概会在1000-2000元左右不等。候鸟式养老公寓的收费方式是根据房型决定,1般有单人间、双人间、3人间、多人间等,房间入住老人越多,费用相对越低。主要根据能不能自理、房型、设施的不同。候鸟式养老,是1种特殊的养老生活,是像鸟儿1样随着气候变换选择不同的地域环境养老,就是随着季节变化,选择不同的地方旅游养老。作为1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候鸟式养老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全国各地对候鸟式养老的称谓也不尽相同,有叫候鸟式养老的,也有叫候鸟式养游的。随着科技进步,新型养老方式日趋流行,社会上也涌现出1系列如只为父母设计的电视盒子等高科技产品是智慧养老,候鸟式养老,信息化养老,中国式养老的新形势。候鸟式养老成本看,去异地养老能够入住到1家满意的养老机构,无疑是最经济的选择,这也是公司建设“候鸟走廊工程”的初衷。许多城市之间都在探索这种新兴的养老服务模式,如果未来全国养老院之间能够联网互动,更多老人就能轻松实现“南飞北漂”的“候鸟式生活”。“候鸟走廊工程”只是创新的开始。以养老服务为主,集老年人科学养生、医疗保健、康复健身、文化娱乐、学习培训等于1体的综合养老基地,是最终理念。然而,专家指出,并不是所有老人都适合候鸟式养老。黑龙江省女性学研究会理事张琪认为,从医学角度分析,长期生活在北方的老年人,身体生长已经适应4季分明的气候环境。如果避开北方严寒冬季跨入海南炎热的夏季气候,会改变人体长期适应的生物钟的运行,会对老年人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对于身患多病、体质较弱、脾胃功能虚弱的老年女性更为不利。海南省发布的《进1步加强“候鸟群体”服务管理 发挥“候鸟人才”作用的调研报告》指出,海南在应对“候鸟群体”给城市管理带来挑战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候鸟人才”的作用。不断出台各类政策和措施,增进“候鸟老人”与当地人的了解,帮助他们主动参与地方公共治理,使他们不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还能老有所为。

农村5保老人好久享受国家的养老政策



4、农村5保老人好久享受国家的养老政策

1、哪些省份的老人可以享受高龄津贴? 以下各省份分别推出了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 1.享受高龄津贴的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省份: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4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 3.享受护理补贴的省份: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4川、贵州、西藏、新疆。

2、高龄津贴补贴标准 上图是各省份百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的补贴标准,可以清晰的看出来,天津市的补贴力度最强,为500元/月;河南省的补贴力度最弱,仅为100元/月。各省高龄津贴的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浙江:30元/人/月。浙江省制定津贴政策的时间较早,2011年就已经制定了补贴标准,80岁以上老人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可同时领取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 2.江苏: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统1为300元/月。 3.宁夏: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4.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300元津贴或营养费; 5.青海、山西:两地高龄津贴领取门槛最低,70周岁以上老人都可领取高龄津贴。其中青海的补贴标准为90元/月(70-79周岁),陕西的补贴标准为50元/月(70-79周岁)。

3、养老、护理补贴标准 1.北京:60至79周岁重度残疾人可领取100元/人/月的护理补贴和养老补贴; 2.4川: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可领取300元/人/月的护理补贴; 3.天津: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5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老人、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人群,按照等级轻重可领取150元、200元或4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 高龄津贴申办流程 高龄津贴怎么申办呢?申办条件是什么?需要递交什么材料?下面为您介绍:

1、高龄津贴申办条件 1.本地居民; 2.年龄符合当地高龄津贴的申领标准; 3.符合其他养老补贴、护理补贴要求的还可申**老补贴、护理补贴。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海南社保缴费基数2021要求?



5、海南社保缴费基数2021要求?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海南省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海南省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海南省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3月1日,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沈萌副处长率联合考核组前往海南省肿瘤医院,开展2018年度医保服务质量大考核。海南省肿瘤医院常务副院长李富军、副院长余书勇带领对口科室医保办,及各相关科室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病案统计科、药剂科、信息科等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据了解,此次联合考核面向全省37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调市县社保办机构医疗审核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海南公积金如何提取



6、海南公积金如何提取

海南省职工离职了公积金有两个提取业务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1、 线下:从2022年8月1日起,符合离职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以前往所在市县服务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签署承诺书“0材料”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2、 线上:从2022年8月3日起,符合海南离职职工提取公积金条件的相关人员可以直接通过海南公积金APP、海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上传任何材料,签署承诺书即可。离职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1,才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资金:

1、非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的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6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海南省户籍,在海南省的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24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业务可以通过“0材料”办理,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直接通过共享渠道获取职工户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如果共享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合,职工也可以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到海南省各市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海南公积金购房政策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就近期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推行“1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保障缴存人住房刚性需求。根据《征求意见稿》,“1人购房全家帮”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征求意见稿》明确,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购房人直系亲属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2套),方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的购房提取和对冲还贷业务。提取支付首付款业务,应在购房1年内,由购房人1同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且仅限办理1次。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未足额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前申请的,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差额部分首付款;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已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后申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购房人账户。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足对冲还贷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取消购房交易的,应退回已提取资金;已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该局将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成开发商原渠道退回至该局银行专户,退回资金将入账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1人购房全家帮”业务的职工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如对婚姻关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隐瞒或伪报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追回骗提资金,或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并视情节将申请人及其亲属列入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十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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