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助残卷的使用,急求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行动方案

北京市养老助残卷的使用



1、北京市养老助残卷的使用

另外的告诉您养老助残卷只能在北京市政府的养老助残的定点服务商那里才能使用,其他1切的行为均是违反规定的。另外能收卷的不论是养老还是助残,定点单位都不能拒收,你可以去你所在的社区或者是居委会反映投诉此类问题。 200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民政局、市残联制订的《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9养”)办法》。 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推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设立养老餐桌、建立托老所、配备无障碍服务车等9项养老助残措施,以此构建北京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助残体系,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居家生活困难。 北京市此前制订了“9064”养老服务发展阶段性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此次的“9养政策”,即为了满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而出台的。 “9养政策”包括:第1,从2010年开始,每年重阳节期间,在城乡社区(村)开展推荐评选“孝星”活动,全市命名表彰1万名“孝星”,并给予物质奖励;第2,建立居家养老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券;第3,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村)建立养老餐桌,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家庭送餐服务;第4,建立城乡社区(村)托老所,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将托老所基本覆盖至全市城乡社区(村);第5,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员并纳入公益性岗位;第6,市政府统1为每个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配发1辆具有无障碍功能、带有全市统1标识的养老无障碍服务车;第7,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第8,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给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第9,为有需求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配备便携式“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本办法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业保险金承担,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足。要建立专项财务管理制度,防范资金和票券被挪用、伪造和遗失,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养老(助残)事业。 另外的告诉您养老助残卷只能在北京市政府的养老助残的定点服务商那里才能使用,其他1切的行为均是违反规定的。另外能收卷的不论是养老还是助残,定点单位都不能拒收,你可以去你所在的社区或者是居委会反映投诉此类问题。

急求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行动方案



2、急求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行动方案

山东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总结近年来,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山东省委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网。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开展了“金晖行动”、助残行动、筑城行动、法律援助、消防志愿者、禁毒志愿者等1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1、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自团中央、全国老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以来,山东团省委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各地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以“1助1”长期结队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红领巾为老年人送温暖”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以“青年志愿者送温暖小组”为主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与驻军部队及“3老”优抚对象结对子,送温暖;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主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组织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为敬老院的老人们进行了免费查体。2002年6月,启动了“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成立青年志愿者敬老爱老服务队,与敬老院的老人们结成“1助1”对子,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老人提供做家务、陪老干部聊天、进行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等服务,为“3老”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个体和集体服务项目,极大地丰富了“3老”的晚年生活。几年来,我们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始终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并举,组织发动与社会招募同步的原则,通过社会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我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建成志愿者为老服务站3137个,志愿者为老服务基地2038个;同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我们针对青年志愿者的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针对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会性、福利性养老敬老的“星光计划”,山东团省委制定了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并对专业队及志愿者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活动档案,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务工作也逐渐走入正轨。金晖行动的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志愿服务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会公众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同时引导青少年尊重、爱护和帮助老年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爱幼、老少共融、朝霞与夕阳相互辉映良好社会风尚。

2、百万名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助残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团省委与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青年志愿者助困助残行动方案,对活动的具体情况做了认真部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网络,利用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节假日,结合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了解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积极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卫生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次举办了义务技能短期培训班,充分调动具有动较高专业素质或技能的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和专门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就业,增强他们参与社会需求、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如今我省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扶残助残的队伍日益广泛和扩大。在各级团组织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开展“1助1”、“结对子”、“党员助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结合“平安山东”建设工作的开展,青年志愿者积极实施筑城行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相关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把组织实施“筑城行动”作为1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志愿者统1配带标志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城区巡逻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年底将参照全国志愿者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定期对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在我省的深入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在1定程度上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又坚持了服务与育人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为更有效的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联合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政法记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学者、专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册登记。法律服务志愿者,将承担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代理案件、刑事辩护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义务服务。当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后,将从注册的志愿者中指定1人为其无偿进行法律援助,并实行跟踪调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确保当事人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助。依托街道、社区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结合“3下乡”活动,经常开展各类法律下乡活动。我们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未成年人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个案帮扶、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共组织了大型活动12次,服务人数达500多万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尽管我们在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1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1点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有着深重的危机感,不能忽视,目前乃至将来,我们的事业都还面临着种种困境。青年志愿者工作是1项适合时代特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与国际接轨的共青团工作品牌,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来越显现出生命力,是1项大有可为的事业。根据山东实际,在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奖罚机制;

2、建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和稳定的筹资渠道,使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有1个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倡导、弘扬志愿精神的前提下,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

4、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人的整体素质、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的不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必然呈现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实施目标等方面不能“1刀切”,也要体现差异。 给你些思路,方案应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活动的目的,意义等。

1级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有哪些补助政策



3、1级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有哪些补助政策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尚有1定收入的残疾人户,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2)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进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 (3)优先照顾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托;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残疾儿童、少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的子女入学,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免收学杂费; 对到区、县(市)以外就学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由乡镇、街道和有经济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村两级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区、县(市)补助学习费用; 凡获得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及被评为3好学生(含校级、区级、市级)的职高、技校的残疾学生,经区、县(市)残联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1次性补贴,经费在本级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4)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1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5)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凡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 (6)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进入市属以下(含市属,下同)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寺庙等公共活动场所;在全国助残日(5月的第3个星期日)、国际聋人节(9月的第4个星期日)、国际盲人节(10月15日)、国际残疾人日(12月3日)免费进入影剧院,平时减半收取费用;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馆)等体育设施优惠向残疾人开放。 (7)残疾人凭残疾证在乡镇(含乡镇)及其以上医院(卫生院)就医,免收挂号和注射费(不含1次性材料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4优先。生活水平在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以下的特困残疾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不含省级)急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给予减免3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手术费;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接受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手术及其它康复医疗,其费用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证明,区、县(市)残联审核,在当年区、县(市)康复经费中酌情予以补助。 (8)盲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市区、县(市)公交车(杭州市区凭特种乘车证);残疾人搭乘火车、轮船、飞机,可凭残疾证优先购买车(船、机)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道路凭残疾证免收残疾人专用车停放费和道路通行费,残疾人专用车免缴养路费。邮政部门免费寄递盲人读物、邮件。 (9)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10)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电视专用线、管道煤气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1致的,安装单位凭其出具的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减免50%的安装费、管道煤气开户费。 (11)城镇残疾人配偶子女户口在农村的,其18周岁以下子女在“农转非”时,公安部门优先给予办理落户。 (12)依照《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经区、县(市)残联证明,免收其代理费、公证费等费用;执法部门应优先受理残疾人申请和申诉的案件,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3)残疾人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职业技能培训、演出、比赛期间,所在单位照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对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组织者给予补贴。

关于低保户残疾人去养老院国家有没有照顾的相关政策



4、关于低保户残疾人去养老院国家有没有照顾的相关政策

残疾等级级别分为1级、2级、3级、4级,这也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目前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残疾人(

1、2级)护理补贴500元;在低保基础上对家庭贫困残疾人特殊贫困补贴600元;特困残疾人大病救助(4000—5000元之间);针对残疾人拥有机动3轮车燃油补贴等。 【残疾证的用途】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尚有1定收入的残疾人户,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2)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进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 3)优先照顾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托;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残疾儿童、少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的子女入学,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免收学杂费;对到区、县(市)以外就学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由乡镇、街道和有经济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村两级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区、县(市)补助学习费用;凡获得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及被评为3好学生(含校级、区级、市级)的职高、技校的残疾学生,经区、县(市)残联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1次性补贴,经费在本级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4)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1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5)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凡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 6)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进入市属以下(含市属,下同)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寺庙等公共活动场所;在全国助残日(5月的第3个星期日)、国际聋人节(9月的第4个星期日)、国际盲人节(10月15日)、国际残疾人日(12月3日)免费进入影剧院,平时减半收取费用;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馆)等体育设施优惠向残疾人开放。 7)残疾人凭残疾证在乡镇(含乡镇)及其以上医院(卫生院)就医,免收挂号和注射费(不含1次性材料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4优先。生活水平在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以下的特困残疾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不含省级)急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给予减免3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手术费;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接受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手术及其它康复医疗,其费用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证明,区、县(市)残联审核,在当年区、县(市)康复经费中酌情予以补助。 8)盲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市区、县(市)公交车(杭州市区凭特种乘车证);残疾人搭乘火车、轮船、飞机,可凭残疾证优先购买车(船、机)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道路凭残疾证免收残疾人专用车停放费和道路通行费,残疾人专用车免缴养路费。邮政部门免费寄递盲人读物、邮件。 9)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10)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电视专用线、管道煤气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1致的,安装单位凭其出具的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减免50%的安装费、管道煤气开户费。 11)城镇残疾人配偶子女户口在农村的,其18周岁以下子女在“农转非”时,公安部门优先给予办理落户。 12)依照《**市法律援助条例》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经区、县(市)残联证明,免收其代理费、公证费等费用;执法部门应优先受理残疾人申请和申诉的案件,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3)残疾人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职业技能培训、演出、比赛期间,所在单位照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对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组织者给予补贴。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养老助残金发放条件



5、北京养老助残金发放条件

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9养”)办法   (市民政局 市残联 2○○9年十1月)   为切实解决我市养老与助残问题,构建北京市城乡1体化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完善本市“9064”(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养老服务模式,促进老年人、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国老龄办等10部委办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简称“9养政策”)。   第1条 建立万名“孝星”评选表彰制度。政府倡导并鼓励子女承担奉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孝敬老人并关注老年人精神和物质需求。以城乡社区(村)为基础,广泛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活动,以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从2010年开始,每年重阳节期间,在城乡社区(村)开展推荐评选“孝星”活动,全市命名表彰10000名“孝星”,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2条 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老年人(残疾人)可通过养老(助残)券购买社区和社会各项养老(助残)服务。具体标准是为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16至59周岁无工作的重度残疾人参照本办法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且符合本市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给以补助。   第3条 建立城乡社区(村)养老(助残)餐桌。利用城乡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采取政府适度补助租金、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由各级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主管部门,选择有资质且具有1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提供社区餐饮服务。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村)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家庭送餐服务。   第4条 建立城乡社区(村)托老(残)所。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中心等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建立社区托老(残)所。不足部分可利用社区居民空闲房屋及家庭空间开办。社区托老(残)所的维护运营采取政府适度补贴和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将托老(残)所基本覆盖至全市城乡社区(村)。   第5条 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在全市各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和城乡社区(村),根据实际需求聘用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通过对高龄独居老人和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巡视探访、了解需求,反馈信息,组织、监督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等形式,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居家养老(助残)做好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优先从“4050”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资质且符合本市就业特困认定标准的人员中招聘,纳入公益性岗位。   第6条 配备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由市政府统1为每个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配发1辆具有无障碍功能、带有全市统1标识的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用于组织老年人、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等。   第7条 开展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作用。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动员和组织城乡社区(村)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居家开展精神关怀服务。   第8条 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按照自愿的原则为有需求的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给居家生活的老年残疾人提供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   第9条 为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向有使用需求并具备使用能力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岁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交通、购物、社交等电子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有计划地提供便携式“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由个人自愿申请购买,政府按前端价格给予适度补贴。   本办法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业保险金承担,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养老(助残)事业。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解释。

平谷区劳动局招聘养老助残协管员



6、平谷区劳动局招聘养老助残协管员

农村户口可以报名吗?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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