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居家养老服务活动记录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哪里有居家养老服务活动记录表?

1、哪里有居家养老服务活动记录表?

**外部网址**>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2、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如下:

1、个人卫生护理: 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生活起居护理: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

2、协助进食:用餐前老年人和服务人员须洗手;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要将食物切碎、搅拌;喂食时服务人员位于老年人侧面,由下方将食物送入口中;每次喂饭前应先协助老年人进汤或水;协助进食时让老年人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哈噎,进食完毕后用清水漱口。

3、协助排泄及如厕: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老年人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对失禁的老年人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对排泄异常的老年人观察大小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并作记录。

4、协助移动:器具性能良好,轮椅刹闸稳固,轮椅刹闸后定点放置;将轮椅靠近老年人身体健侧,轮椅与床或椅子呈300 -400,固定轮椅,将老年人稳妥地移到轮椅或椅子上,叮嘱老年人扶好轮椅扶手;动作轻柔,为坐轮椅的老年人固定好安全保护带。

5、更换衣物: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保护老年人隐私。卧位护理: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调整老年人体位;翻身后适当按摩受压部位;保持姿势稳定,并在受压部位垫海绵垫、气垫或垫衬枕头等;翻完身后整理床单位,各肢体关节保持功能位。

6、助餐服务:上门送餐: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助洁服务:家庭保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家庭清洁服务。物品清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物品清洁服务。卧室、客厅整洁,地面洁净,无水渍、污渍,垃圾篓外观干净,篓内无垃圾。厨房洁净,抽油烟机外表无油污。卫生间马桶、浴缸、面盆洁净无异味,镜面无水雾。

8、洗涤服务,上门清洗:是指由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清洗衣物。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正确、按时送还。疑似传染性衣物送取时要用专用污(洁)衣袋。先消毒后清洗,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方式、浸泡时间应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9、助行服务: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陪同外出: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安全。

10、代办服务:代购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釆购日常生活用品。代领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邮局包裹等。

11、代缴费用: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认代购物品名称。代领时仔细核对养老金金额、物品的名称,发生异议当面核实。代缴公共事业费需持有水、电、燃气、电信等缴费通知单。提供完整的代购、代领、代缴完成凭证,钱款当面点清。

12、谈心服务:谈心交流:是指服务人员采取倾听、对话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心理上的关爱,舒缓心情,排遣孤独感。读书读报:是指服务人员采取读书读报(网络查阅)的方式,帮助老年人了解时事、激发兴趣、促进身心健康。

如何申请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

3、如何申请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

1.本人申请 老年人本人或家属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出居家养老服 务援助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审批表,属市级以上 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的、低保对象的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初审 社区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可采取 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 人应予配合。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复审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援助的对象进行资格评估, 签署评估意见后报区民政主管部门。 4.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居家老人进行审批。 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政府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 (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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