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增加房间消防安全承诺书怎么写,养老机构策划的具体流程。?

旅馆增加房间消防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1、旅馆增加房间消防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4个能力的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4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b) 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e)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 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g) 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h) 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i)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j)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1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6、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7、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8、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1

0、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1

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1

2、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

4、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1、社会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下列内容: a) 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b)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c) 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d)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3、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 min内形成灭火第1战斗力量,在第1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a) 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b) 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c) 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4、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3 分钟内形成灭火第2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6、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警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7、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高级旅馆、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宜配备细水雾灭火装置、逃生面罩等灭火、逃生器材。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4、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2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2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5、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 在醒目位置设置1张单位总平面图; b) 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1张疏散指示图; c) 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1个使用方法标牌; d) 每个安全出口设置1个安全出口标志; e) 疏散走道每20 m设置1个疏散指示标志; f) 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1处提示性标牌; g) 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1个警示性标牌。

6、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a) 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 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g) 消防安全“4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



2、养老机构策划的具体流程。?



3、信用承诺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我精心整旦让敏理的信用承诺书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用承诺书 篇1   诚信经营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1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1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我们本着“质量第1,信誉第1,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1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模枝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 篇2   本公司及本人,就我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签署《湖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承诺书》之前,已对本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管理人员、信用表现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总结整理,并认可“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房〔20xx〕58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湘建房〔20xx〕196号)等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服从监管。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设置本公司信用管理人员,按时上报企业各项信用信息,并承诺上报滑腔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如有错漏,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信用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将在30日内报企业注册所在地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备案。   

4、本公司认可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湖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及其他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开我公司信用情况,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将我公司应对公众公开的部分信息向社会公开。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 篇3   为进1步加强xx县农信社的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技能,提升服务“3农”的水平,我社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服务公开承诺:   (1)强化为客户服务的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的现象。   (2)实行限时服务,提升柜台规范文明服务水平,保证每笔柜台业务办结不得超过5分钟。   (3)充分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农信银通存通兑等清算系统手段,以1折通为媒介,大力推进全县范围内的小额存取款通存通兑,继续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1折通”发放工作。   (4)加大对3农、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外向型经济、庄园经济等特色产业和“4有3不”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保证不低于当年贷款投放比例的60%。   (5)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办贷手续,缩短办贷时间,贷款的受理到答复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贷款的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6)灵活授信方式,扩大授信额度,延长授信期限,降低贷款利率,节约客户办贷成本。   (7)实行举报监督机制,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若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承诺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对把贷款当权力使用、借机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干股等吃拿卡要行为实行“0容忍”,1经发现核实,即予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且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投诉电话: 信用承诺书 篇4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为了推进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1、向学校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3、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4、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通知银行。   

5、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1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   学 校:   学 号: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 篇5   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我自愿承诺维护信用声誉,做到诚实经营、守信合同、遵纪守法,并对按期归还银行小额贷款作出如下承诺: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保证此笔贷款只做本人经营使用,如转借他人或用于其它用途所造成的1   切后果自负;   

3、保证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和利息(贴息除外);   

4、自愿接受   

5、授权银行或担保公司查询其个人征信系统;   

6、自愿在;   

7、如逾期不还贷款,自愿接受对我的以下处罚:   (1) 自愿接受处罚   a、 逾期1个月以上的,每日按贷款金额的百分之8缴纳罚息;   b、逾期1个月以上(含1个月)两个月内的,每日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十5   缴纳罚息;   c、 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每日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2十缴纳罚息;   (2) 自愿变卖现家庭财产,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及罚息;   (3) 自愿接受债权人为维护债权而对我公开进行的以下1种或几种催收方   式;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催收公告;   (4) 自愿承担担保机构采用法律程序收回贷款及利息所产生的1切费用(若   本人在起诉前还款到担保中心消户,否则视同未还,仍须承担起诉费用);   (5) 自愿从应享受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中,筹   集款项先行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6) 自愿放弃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再就业免费培训、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   其他就业服务优惠政策;   (7) 自愿放弃享受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的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8) 由发证单位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和《失业证》。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信用承诺书 篇6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到期。为了确保借款如期归还,现根据规定,并在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按月交清每月应付借款利息,如逾期未交,逾期利息部分可由甲方计算复利。   

3、根据乙方的经营收入和借款数额,甲方同意乙方分期还清借款本金,具体还款计划如下表:   

4、如超过2个月(含2个月)以上未交应付利息,或超过2个月(含2个月)未按计划归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置乙方的抵押物,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5、本协议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第3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第4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第5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第6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第7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第8条 鼓励养老机构加入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第2章 备案办理第9条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第十条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第十1条 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4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2)服务场所权属;   (3)养老床位数量;   (4)服务设施面积;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第十2条 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指导养老机构补正。第十3条 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登记事项,或者变更服务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等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养老机构在原备案机关辖区内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营利性养老机构跨原备案机关辖区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变更后的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备案。第十4条 民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备案事项及流程、材料清单等信息。   民政部门应当依托全国1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机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第3章 服务规范第十5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纳顷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   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第十6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协议1般包括下列条款:   (1)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2)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3)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4)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5)服务期限和场所;   薯皮(6)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7)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   (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9)当事人数茄差协商1致的其他内容。



5、贵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改)

第1条 为了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养老机构。第3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第4条 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5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区(市、县)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6条 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民政部颁布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第7条 依法注册的企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办养老服务机构。第8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和本辖区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第9条 养老服务机构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或者养老服务机构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 养老服务机构因停业或者其他原因需终止养老服务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终止服务的报告,妥善安置服务对象,做好清算工作,并依法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1条 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优先规划定点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区位地段。属于非营利性福利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下列优惠扶持政策:   (1)依法免收或低限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   (2)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3)用水、用电、用气均按当地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执行;   (4)依法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5)民政部门根据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量、入住情况给予适当的建设、运营补贴。   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不得以任何名义抵押、转让。第十2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服务内容和方式;   (3)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4)服务期限和地点;   (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其他约定事项。   服务合同的期限1般不超过5年,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第十3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并张榜公布。第十4条 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其中,护理人员与自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10,与半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6,与全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4;   (2)定期编制老年人营养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对老年人膳食经费建立专门账户,并定期向老年人及其送养人公开账目;   (3)按规定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医务、护理人员;   (4)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5)定期为收住的老年人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患传染病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等措施,并通知送养人;   (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看护工作;   (7)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测、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   (8)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和住处进行消毒,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整洁。



6、旅馆增加房间消防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4个能力的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4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b) 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e)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 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g) 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h) 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i)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j)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1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6、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7、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8、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1

0、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1

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1

2、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

4、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1、社会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下列内容: a) 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b)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c) 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d)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3、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 min内形成灭火第1战斗力量,在第1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a) 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b) 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c) 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4、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3 分钟内形成灭火第2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6、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警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7、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高级旅馆、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宜配备细水雾灭火装置、逃生面罩等灭火、逃生器材。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4、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2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2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5、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 在醒目位置设置1张单位总平面图; b) 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1张疏散指示图; c) 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1个使用方法标牌; d) 每个安全出口设置1个安全出口标志; e) 疏散走道每20 m设置1个疏散指示标志; f) 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1处提示性标牌; g) 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1个警示性标牌。

6、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a) 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 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g) 消防安全“4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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