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内容
1、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内容
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提升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2021年,静安区试点推广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让老人真正实现原居安养。 什么是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机构的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成为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的床位。 智能化设备及服务内容 项目类别 1键通紧急呼叫(固话座机或sos无线告警器2选1) 1键通紧急呼叫+无感智能监测器 智能7件套 上门服务内容
1、智能化平台服务 提供呼吸、心率监测、睡眠监护、服药监测等服务
2、个人照护服务 提供头面部清洁、梳理、洗发、指/趾甲护理等服务
3、居家照料服务 提供助餐、营养指导、助洁等服务
4、健康管理服务 提供健康监测、慢病管理、医疗照护等服务
5、居家康复服务 提供家庭照护能力提升服务、认知症照护、神经系统康复等服务
6、社工介入服务 提供谈心交流、读书读报、精神慰藉等服务
7、常用临床护理服务 提供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鼻饲、药物喂服等服务 申请条件 居住在静安行政区域内的失能、部分失能且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料者的老年人,可申请家庭养老床位。 “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是指经老年照护统1需求评估为1级及以上的老年人。认知障碍、重度残疾、大病术后等经医学认定需要在家接受专业养老护理服务的老年人也可视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补贴条件 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静安户籍的经济困难老人可享受相应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和上门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 经老年照护统1需求评估后符合条件的静安区户籍的下列老年人,根据其照护等级、困难状况等因素可以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和上门服务补贴:
1、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4、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人员;
5、市和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或者特殊困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支内回沪、支出型贫困、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 试点期间全区计划补贴600张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对象根据申请时间先后,按照经济困难程度(困难优先)和评估等级(重度优先)依次排序。 服务流程 提出申请→初审→上门评估→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开始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如何申请 扫描2维码立刻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