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北京共有产权房新版导则:中心城区面积不再“一刀切”
1、杭州将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
观点地产网讯:7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专项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征求意见稿》总共24条,内容覆盖教育、房产、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在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间格局当中,明确重点推进以下5个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
2、增加“9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给: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3、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探索研究特定区域购房政策,制定特定区域的差异化购房措施。
4、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户籍无房家庭。
5、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方式: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以下为关于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专项计划原文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适应城市新型空间格局,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更好满足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特制定如下计划:
1、建立市域新型教育共同体,全面提升美好教育水平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根据人口流入和住宅区新(改)建需要,持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等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2 周岁以上托班。稳妥推进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建设试点。2.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全面推进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跨区域跨层级的名校集团化办学,鼓励市属优质高中与桐庐、淳安、建德3县(市)高中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创新市、区合作共建优质高中办学机制,继续推进市直属优质普通高中到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5区建设分校,建成后市和区按 1:1 比例招生,确保每个“星城”都有名校资源覆盖。3.引导优秀教师赴“9大星城”任职任教。对赴“9大星城”任职任教且达到1定年限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定高级教师职称时不占派出学校高级职称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并在支教时间、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以及工资福利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健全区县(市)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探索市域跨区县(市)支援“揭榜”制,支持优秀骨干教师在受援学校组建名师工作室,帮助“9大星城”学校打造优秀教师团队。4.推进双向等额招生。坚持“管理不变、招生1体”原则,逐步扩大市属优质普通高中与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等5区优质普通高中双向等额招生规模,稳步推进十区高中招生1体化。
2、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高水平推进健康杭州建设5.科学布局高水平医院。建立市域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优化调整省属、市属医院布局,在云城、良渚、亚运村、空港等区块谋划新(改)建国际医院或3级甲等规模综合性医院,确保每个“星城”都有1所3级甲等规模综合性医院。建设国家癌症中心早筛早诊早治南方基地。6.探索建立城市医院集团。依托市属医院和区县(市)级医院成立市区县(市)1体的医院集团,在核心城区成立市街1体的医院集团,逐步推进人、财、物统筹管理,打造紧密型医联体。全面提升医共体发展水平,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级,探索市级医院医生到基层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到市级医院开设全科门诊等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有序分级诊疗,实现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7.建立医务人员基层任职激励机制。改革完善现有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制度,将市级医院医生赴“9大星城”交流达到1定期限作为高级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并在薪酬待遇方面予以适当激励。市级医院医生在“9大星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累计满 5 年的,岗位聘任可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限制。
3、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间格局8.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探索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模式,适时制订出台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指导意见,坚持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按照自愿有偿、成熟1个实施1个的原则,在符合城市总规和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允许改造区块适当调整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日照间距和绿地率及公建配比等技术标准,“拆改结合”增加的住宅面积可以出售,在基本建设流程中开辟老旧小区“拆改结合”的绿色通道。9.增加“9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给。新增规划和供应居住用地指标向“9大星城”倾斜,探索多元化土地出让模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在保障城市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前提下,适度提高重点功能区、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 600 米范围以内规划居住用地开发强度。10.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选择湘湖·3江汇未来城市先行实践区等特定区域开展“职住平衡”试点,优先保障户籍和工作在本区域的居民购房需求。探索研究特定区域购房政策,制定特定区域的差异化购房措施。11.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重点在“9大星城”布局,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户籍无房家庭。12.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方式。完善支持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在不改变用地性质条件下利用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利用产业园区周边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探索在“9大星城”的特定区域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4、构建市域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保标准1体化13.完善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市域统筹机制。建立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机制,适时调整参保人员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标准,逐步推进桐庐、淳安、建德基础养老金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所有区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1%,2025 年实现市域基础养老金统1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实现全省领先。全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14.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市域统筹机制。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均等化,逐步实现低保标准、低边认定标准、低边生活补助和价格补贴标准、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市域统1,稳步提升低保低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水平,实行低边家庭参照低保家庭享受有关教育、医疗等援助政策。
5、扩大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快形成高水平均衡化的养老体系15.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和队伍建设。改革公办养老机构体制,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提高核心城区养老机构水平,在每个“星城”合理布局不少于 1 家以护理型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通过撤并或新建区域性福利院、敬老院,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养老机构结合护理职业能力和入职年限等情况提高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16.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加快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盘活闲置场地资源优先用于新(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化推进居家生活照料、巡诊、康复护理、送餐助餐、助浴、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全面推广“时间银行”,探索建立“养老顾问”机制,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服务场所,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和捐助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完善的 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17.加快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推动嵌入式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址或相邻设置,支持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紧密型合作,对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诊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在绩效工资方案中予以倾斜,探索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及照护支持服务,培育 100 个康养联合体。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效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6、高质量发展文旅事业,提升体育健身服务水平18.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杭州音乐厅、杭州博物馆、杭州美术馆、中国印学博物馆、杭州文化艺术国际交流中心建设,鼓励优质文化资源向“9大星城”拓展,建成社区文化家园 800 家以上、杭州书房 100 个以上,每年举办“星城”巡展巡演,支持举办“星城”特展。19.举办品牌特色文旅活动。支持“9大星城”打造“1城1品牌”文旅节庆活动,推动动漫节、西博会、文博会、茶博会、杭州奇妙夜、良渚文化周、南宋文化节、大运河文化节、钱塘江文化节等文旅品牌活动在“9大星城”联动举办,合作推出杭州3大世界遗产体验游、“3江3湖”串联游、富春山居图实景游,在“9大星城”培育更多的网红打卡地,共塑“吴越经典、江南绝色”文化旅游品牌。20.推进重大公共体育设施市域全覆盖。以亚运筹办为契机,制定实施《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攻坚行动计划》,加快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高水平建成亚运场馆,新建余杭专业足球场,推进老旧大型体育场馆改造提升,实现区级体育中心或体育公园、“1场两馆”(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区县(市)全覆盖,力争到 2023 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实现突破性增长。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实现健身中心镇(街)全覆盖、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村(社区)全覆盖。推进体育设施进公园、进绿地,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地下室以及城市空闲用地等空间建设体育设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深化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100%向社会开放。
7、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落地见效21.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照“9大星城”公共服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单位,督促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需要迭代更新。建立健全农村村(社区)共享优质公共服务机制,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实现“6个有”功能,即有卫生健康诊疗点、有文体活动中心、有老年助餐服务点、有便民服务点、有公共汽车站、有退役军人服务站。22.强化公共服务的资金和人才保障。加强市、区县(市)1盘棋联动,创新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合力支持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流转池”,推进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跨学段、跨学校、跨区域、跨层级统筹调剂。深化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23.建立差异化落户政策体系。严格执行核心城区落户限制政策。“9大星城”分类执行控制、适度放开和鼓励落户的政策,完善“政策性落户 人才入户 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体系,实行支持区域重点产业(企业)发展的差异化落户政策,对“星城”内的龙头企业人才落户降低条件、增加名额,引导核心城区过度密集区块人口向“星城”疏解、城市新流入人口向“星城”集聚。24.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建立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指数,推进成果智享多跨场景重大改革,集成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救助、住房、文体等功能,推进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惠及全市人民。
2、北京共有产权房新版导则:中心城区面积不再“1刀切”
12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1年版)》(简称2021版《导则》),对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进行了11项修订。2021版《导则》提出,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8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住宅面积1直是购房人选择共有产权房项目的1项关键指标。随着“3孩”政策的落地和居家养老需求的增加,1部分家庭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变化,2021版《导则》对面积标准作出调整。2021版《导则》提出,共有产权房套型设计应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适度设置紧凑型两居室套型。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8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8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相比修订前的版本,1个显著变化是,中心城区的共有产权房面积标准不再“1刀切”地限定为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而是按楼层划分出十8层(含)以下和十8层以上两种情况,且套型总建筑面积上限适度提高。为何按楼层区分?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钱嘉宏分析,由于防火、疏散等居住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不同层数的住宅楼核心筒面积不同,就是俗称的楼层公摊面积不同。十8层以上的住宅楼受防火、排烟、楼梯形式、疏散口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楼层公摊面积要大1些。“考虑到楼层公摊面积的因素,以及设计规范等因素,最终确定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钱嘉宏解释。同时,为更好适应住户在不同生活阶段下对房屋功能空间的不同需求,2021版《导则》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可变性,并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后期改造条件预留的情况。2021版《导则》也对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因地制宜”的设计理念,更注重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确定配套业态,更好地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对于青年人更青睐的图书馆和健身馆,2021版《导则》从修订前的标准配置,改为鼓励在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和室内体育设施配套指标内,因地制宜设置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交流、学习、健身等场所,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规模配置,与项目周边服务设施共同形成丰富的生活场景。对于儿童和老人更青睐的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2021版《导则》提出应满足老年人及儿童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同时,还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充分考虑居民使用便利性和小区管理要求。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扶持力度
(1)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保障。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到2015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5%以上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机构,确保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需求。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采用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可根据土地用途,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具体类型,参照成本逼近法等方法进行地价评估后,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鼓励用地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村级建设留用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协助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用房,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配建标准。新建小区在交付时须配套相应面积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小区要通过腾退、置换相应房产予以配置。已经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用房要确定产权,切实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鼓励城乡社区利用布局调整后的学校、办公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改造或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含亩3)加大资金支持。省财政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并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1次性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补助;对租用用房且租用期3年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达到前述条件的,省财政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对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补助标准。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订。 (4)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谈颤森。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并认定为非营利性组织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洞枯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国家机关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予以减免照顾。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1次性接入费,养老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维护费标准按不高于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基本维护费标准的50%协商收取。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税费支持政策,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执行。
4、如何理解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的1种新型的养老方式,指的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出售、出租或者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1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为住房抵押贷款,俗称"倒按揭"--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放心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这种贷款方式最大的特点是分期放贷,1次偿还。 据介绍"以房养老"在制度设计上大体上有几种可供借鉴的模式: 售房养老:指对达到1定年龄并拥有房屋产权的老龄住房所有者,出售现有住房后采取以大换小、售后返租或入住养老院的养老模式; 租房养老:指老龄住房所有者通过将自有房屋出租,而另外租住较小房屋获得差价或入住养老院的模式; 反向抵押贷款:指老龄住房所有者将自有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月给房主支付1定数额养老金,房主继续居住原房屋,待去世后将房产出售偿还贷款本息; 保障性住房养老:指政府将"空巢老人"、"失独户"和其他鳏寡老人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老龄住房所有者将现有住房出租或出售,获得所需生存生活照料,待去世后由保障房管理中心将住房收回。 "以房养老"在发达国家的现状如何? 美国:虽然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但大多数美国老年人依然以"以房养老"方式作为补充。美国政府和1些金融机构也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发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许多美国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为了自己养老而购买了房子,然后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给年轻人使用,利用年轻人支付的房租来维持自己的退休后生活。由于美国的房屋出租业比较发达,美国人支出的房租大约占个人支出的1/4到1/3,因而房屋出租的收益也是比较可观的。"以房养老"已被许多美国人认为是1种最有效的养老方式。 英国:"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1是把房产抵押给银行等机构,每月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进养老院后用该住房归还贷款,大约有20%左右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另1种就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此外,还有老人将房产出售后搬到其他物价水平较低的国家去养老 "以房养老"政策对养老地产产生了哪些影响? 近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将"养老问题"分解到多部委 我国正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突破两个亿;2025年,这个数字会突破3亿。"如何养老"是每1个普通中国人都要思考和担心的问题。 《意见》将"如何养老"问题分解到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多部委,要求新建居民小区按人均0.1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医药结合,社区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要求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公办养老院必须先保障失能、失智、高龄或"3无"、低收入老人入住。 无论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去住养老院,针对普通群众最关注的"靠什么养老"问题,《意见》称,"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同时,要求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以房养老"带动养老地产业股市上涨 随着近期以房养老政策的出台,养老地产开盘股市涨高。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已有近20家房地产公司投资养老地产。随着"以房养老"政策的实施,可以预见未来养老地产将会有大的增长潜力。随着国家保障房的兴起以及土地价格的长期上涨,传统的住宅开发模式遇到了瓶颈,而作为符合国家战略决策与市场需求的细分市场将借助政策调整获得长足发展,养老地产就是其中1类。养老地产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与普通住宅不同的是,养老地产的出售并不是开发商盈利的终结,其后期的运营服务才是其大利润点。这种开发规律接近于高端住宅产品,以适老化设计为创新核心,配建护理、医疗、康复、健康管理、文体活动、餐饮服务到基础设施的新兴地产市场。
5、2021年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第3条 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工作。第5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第6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单位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做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参与或者支持养老服务。第7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养老服务的公益宣传,弘扬养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鼓励新闻媒体开设老年频道或者专题、专栏等,传播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康养、维权等知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第8条 对在养老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2章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第9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老年人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有关内容。第十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政府举办的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要求的,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第十1条 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1百户不低于2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多个占地面积较小的居住区可以统筹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第十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在提出居住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内容;在审查城镇居住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当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第十3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投资来源、产权归属、完成时限、移交方式等内容。第十4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对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第十5条 对新建的城镇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养老服务设施权属归政府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移交方式,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全部无偿移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用于开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第十6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配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无偿或者低偿委托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第十7条 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宾馆、医院、疗养院、厂房、商业设施等,可以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监督管理。第十8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优惠扶持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社会力量建设互助幸福院、养老院、养老周转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日间照料、托养居住、配餐送餐等多样化养老服务。第十9条 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并符合无障碍环境、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要求。第2十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推进老旧小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第2十1条 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途或者依法规划建设、配置的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第3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2十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生活照料、餐饮配送、保洁、助浴、辅助出行等日常生活服务;(2)健康体检、家庭病床、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健康护理服务;(3)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与服务等精神慰藉服务;(4)安全指导、紧急救援服务;(5)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6)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服务。第2十3条 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应当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者社会服务机构登记。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规范服务流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接受服务对象、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6、北京共有产权养老试点项目对老年人有何益处?
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养老试点项目——朝阳区恭和家园:每间居室5%的产权由投资商永续持有,另外95%出售给家有60岁以上老人的居民,允许出售。这种模式下,老人可以在家中享受养老服务,企业也可以快速回笼资金,“轻装”上阵。同时,小区总面积约40%用来配套医疗、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由企业持有经营。此外,还通过1系列措施,保证投资商要想实现盈利,必须靠提供养老服务,而不能靠卖房子,使养老房真正用于养老。截至1月2日,全国首个共有产权养老试点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恭和家园,已认购签约养老居室143套。这标志着北京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该项目探索出了‘居室分割定向出售、公共服务空间持有经营、限龄人群居住’的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模式,吸引了社会优质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破解了建设养老设施资本流动性的瓶颈,有效解决了社会群众多元化多样性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