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养老院老人分级护理标准及服务内容
1、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有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法律维权。 养老服务指的是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满足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 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原则,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公共福利资源公平使用,合理分配。均等化原则,在承认地区、城乡、人群间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城乡居民都享有1定标准之上的社会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原则,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机构要求:
1、应正式登记注册,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合法运营;
2、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3、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4、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实施公开承诺服务。 养老服务行为规范:
1、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整洁;
2、统1着装、配备工号牌;
3、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4、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5、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3十7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第3十8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 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
2、养老院老人分级护理标准及服务内容
老人分级护理标准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及特殊要求而分为3级、2级、1级护理和专护。
1、3级护理标准:生活行为能自理者;不依赖他人帮助的,无器质性疾病,年龄在80岁以下的老人。
2、2级护理标准:生活行为基本自理者;年龄在80岁以上者;或患有1~2种疾病的老人
3、1级护理标准: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帮助;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或患有2种疾病以上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者。
4、专门护理标准: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者;视力障碍、肢体残疾或患有多种疾病者;或需要24小时护理者;或老人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给予特殊照顾者。说明:凡符合本等级护理标准中的任何1条款项,即可确定为本等级。2〇14年元月十9日分级护理服务服务内容
1、3级护理
1、督促安排老人做好个人卫生(包括早晨漱口、洗脸、洗手、梳头、下午个人清洗等)
2、为老人做好室内及床单为的卫生工作。
3、每月清洗床上用品1次。
4、老人到食堂用餐,组织老人参加各项活动。
2、2级护理
1、帮助老人做好(3级护理全套)护理工作。
2、定期为老人洗外衣,帮助老人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做好老人各类生活用品的消毒工作。4。
3、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
4、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
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上海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13)对养老机构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做出明确规定,详见下表: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比照护等级|时间(以24小时计)|人员配比|重度|6:00~18:00|1 : 8|18:00~ 6:00|1 :16|中度|6:00~18:00|1 :20|18:00~ 6:00|1 :40|轻度、正常|6:00~18:00|1 :40|18:00~ 6:00|1 :80|根据该配比要求,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综合折合成不同照护等级的照护比,分别为:重度照护比约为1:2.5;中度照护比约为1:6.6;轻度照护比约为1:12。现以重度照护比为例测算如下:某机构收住全护理老人(重度)2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1个月所需的护理员人数为:20人×(1/8+1/16)×1.5班×30天÷21.75天=20×0.1875×1.5×30÷21.75=7.76人≈8人因此,该机构收住的20位全护理老人,需8位护理员。即重度照护比约为1:2.5(8:20)。上述计算公式中各数据的含义如下:1/8:表示重度照护等级老人在6:00—18:00时段,护理员与入住老人的配比1/16:表示重度。
5、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5年。 同时要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在养老机构的各出入口、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服务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1.养老机构应符合消防、卫生 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 2.使用安全标志应按照GB2893.GB2894的要求。 3.养老护理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应制定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并对检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记录。 5.应制定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 6.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7.污染织物应单独清洗、消毒、处置。 8.老年人生活、活动区域应禁止吸烟。
6、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zhang337321 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 上海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13)对养老机构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做出明确规定,详见下表: 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比 照护等级|时间(以24小时计)|人员配比| 重度|6:00~18:00|1 : 8| 18:00~ 6:00|1 :16| 中度|6:00~18:00|1 :20| 18:00~ 6:00|1 :40| 轻度、正常|6:00~18:00|1 :40| 18:00~ 6:00|1 :80| 根据该配比要求,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综合折合成不同照护等级的照护比,分别为:重度照护比约为1:2.5;中度照护比约为1:6.6;轻度照护比约为1:12。现以重度照护比为例测算如下: 某机构收住全护理老人(重度)2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1个月所需的护理员人数为: 20人×(1/8+1/16)×1.5班×30天÷21.75天 =20×0.1875×1.5×30÷21.75=7.76人≈8人 因此,该机构收住的20位全护理老人,需8位护理员。即重度照护比约为1:2.5(8:20)。 上述计算公式中各数据的含义如下: 1/8:表示重度照护等级老人在6:00—18:00时段,护理员与入住老人的配比 1/16:表示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