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养老院有哪些以及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

宜昌市养老院有哪些以及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1、宜昌市养老院有哪些以及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爱心养老院负责人:杨备业务范围:招收有自理能力和无自理能力的老人和残疾人集中居住,并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便利住 所:夷陵区黄花乡张家口注册资金:1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登记批准时间:200

5、

3、1登记证号:鄂民政字E1010043电话:0717-85225344 宜昌市3峡老年公寓位于宜昌市体育场路36号(3峡职业技术学院对面),是宜昌市民政局出资举办的1家养老机构,属国家民政部资助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建筑面积5505平方米,框架式6层结构,各类服务设施齐备,环境优美,集食宿、娱乐、休闲、健身、康复为1体,可同时容纳115老年人居住和200名社会老人休闲娱乐,是宜昌市目前最高档的老年公寓,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为老年人安度晚年、休闲、养身的绝佳去处。



2、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

法律分析:

1、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

2、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5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第十6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1般包括下列条款:(1)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2)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3)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4)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5)服务期限和场所;(6)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7)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9)当事人协商1致的其他内容。第十7条 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第十9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紧急联系人。



3、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4、宜昌市养老院有哪些以及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爱心养老院负责人:杨备业务范围:招收有自理能力和无自理能力的老人和残疾人集中居住,并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便利住 所:夷陵区黄花乡张家口注册资金:1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登记批准时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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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登记证号:鄂民政字E1010043电话:0717-85225344 宜昌市3峡老年公寓位于宜昌市体育场路36号(3峡职业技术学院对面),是宜昌市民政局出资举办的1家养老机构,属国家民政部资助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建筑面积5505平方米,框架式6层结构,各类服务设施齐备,环境优美,集食宿、娱乐、休闲、健身、康复为1体,可同时容纳115老年人居住和200名社会老人休闲娱乐,是宜昌市目前最高档的老年公寓,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为老年人安度晚年、休闲、养身的绝佳去处。



5、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1条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助家庭,为6十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助浴点、虚拟养老院等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第4条 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引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助餐、助浴、助行、家庭保洁、代购代缴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体检、医疗康复、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和家庭护理服务;   (3)安全指导、紧急救援等服务;   (4)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第5条 居家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下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1)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在本市退休的老年人定期免费体检;   (2)本市户籍的8十周岁以上老年人、7十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3)本市户籍属于政府养老援助对象的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十6小时、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4十8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4)本市户籍7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承担费用标准。   政府提供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第6条 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居家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赡养人、扶养人承担相应的费用。第7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2)统筹规划、组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4)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5)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政策;   (6)对相关部门和下1级人民政府履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第8条 市和县级市(区)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指导、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工商、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环保、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专职、兼职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对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和服务需求等调查;协助政府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社会交往、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承接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十1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十平方米的标准,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十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般规划在住宅区出入口附近等居家老年人出入方便的地段;没有配置电梯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3层。   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能满足有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   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调整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时,应当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6、什么是基本养老服务?

首先需要了解基本养老服务的含义,它是指直接提供或者通过1定方式引导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具体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3大类16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派消老年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享受困难残汪知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羡宴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支持服务。对特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对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享受机构养老。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实惠明确了现阶段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大家对现阶段保障养老服务“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有利于广大老年人对于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服务保障,做到心中有底。有利于推动在整个范围内实现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供给,逐步实现全体老年人都能够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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