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上好养老事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介绍?吉林省百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吉林省上好养老事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介绍?

1、吉林省上好养老事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吉林省上好养老事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3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养老机构策划、设计、管理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丁述梅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联系方式:189****866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65号。

吉林省百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2、吉林省百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吉林省百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07-30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黄岭子镇莽丈村七组。吉林省百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203233****1615W,企业法人宋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吉林省百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老年人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爱企查查看吉林省百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吉林省颐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3、吉林省颐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吉林省颐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18-09-17在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治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吉林省伊通满族治县西苇街道。吉林省颐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20323MA16X5MM86,企业法人王琦,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吉林省颐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老年人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吉林省颐合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吉林省农村养老服务大院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4、吉林省农村养老服务大院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为寻求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2008年以来,吉林省在延边、白城等地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试点工作,利用村屯集体闲置房舍等资源改(扩)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本村屯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保健、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就是在全省最基层的村屯,利用闲置的校舍或农房,经过适当改造建成的集老年人生活、学习、照料、医疗、健身、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为老服务场所。旨在以最小的投资,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需求。目前已在珲春松原等地农村开展试点工作,计划在2011年底有6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村都将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是一条做好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的崭新的、有效的途径。

吉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平台

5、吉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平台

农村户口只能办理农村养老保险。要参加社保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才可以参加 一、参保对象 在吉林省境内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进城落户农民,本人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包括: (一)在城镇落户。指纳入城镇户籍管理范围,转变为城镇户籍或整建制行政区划为城区辖区内的农民。 (二)在城镇居住。指在城镇购房或随子女在城镇居住的农民。 (三)在城镇就业。指不在城镇居住,也没有正式用工手续,但在城镇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农民。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 二、参保办法 (一)在城镇落户的,可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二)在城镇居住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以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应向户籍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求职登记申请,由劳动保障所出具求职登记证明。本人持求职登记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灵活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缴费办法 (一)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参保缴费时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可按照我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标准从参保之日开始缴费,不得向前补缴。 (三)参保缴费时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逐年缴费达不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15年)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申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以提出申请当年当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剩余缴费年龄不足15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后,应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标准,逐年缴费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 四、待遇计发 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和规定缴费年限的,其基本养老金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政发〔2004〕28号)规定的办法计发。对不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待遇。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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