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40-50岁的下岗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后,国家是按照怎样的政策给补贴的,补贴的比例是,补交呼和浩特养老保险
1、呼和浩特市40-50岁的下岗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后,国家是按照怎样的政策给补贴的,补贴的比例是
从 2009-08月开始对呼和浩特市40-50岁的下岗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3年补贴,国家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2%,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享受3年补贴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仍为20%。
2、补交呼和浩特养老保险
关于补交没有统1的规定,你从来都没有交过养老保险,所以不可以补之前的,除非当地有特殊政策,这个建议你咨询下存档的人才 如果可以补,至少每年在2000左右,总的费用也就是1W左右 咨询人才。
3、呼和浩特 养老保险可以 䃼交么?补交98年至03年
1般是可以补交的, 但各地养老保险政策不1,建议你到当地劳保局大厅咨询。
4、呼和浩特4050补贴政策2021?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缴费基数是当地平均平均工资60%,职工养老保险1般交费个人缴纳20%,职工医保个人交费比例5.6%左右,以当地规定为准。假如当地平均工资6000元,个人交费基数6000*60%=3600元,职工医保个人交费5.6%,每年交费3600*5.6%*12月=2419元职工养老保险,假定按照56%的缴费基数:6000*56%=3360元,个人交费20%,1年交费:3360%*20%*12月=8064元1年个人社保总共交费8064+2419=10483元,4050人员社保补贴个人缴费60%,就可以补贴6289元。非4050人员社保补贴个人缴费40%。
5、2008呼和浩特养老保险基数
为解决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反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过高问题,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进1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2008年1-12月,该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90%、100%4个档次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政策规定保持不变(20%)。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费档次,4个档次的应缴养老保险费分别为:2688元/年、3583元/年、4030元/年、4478元/年。 现在找不到呼和浩特的,应该会比乌海的高1些。
6、57工养老保险的政策
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57工养老保险政策,总的来说还是以党的十7大讲话 精神为重要依据因地制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57工养老的切实利益。因为各地政策不同,下面就通 过呼和浩特出台的57工养老政策为例子,给大家做个介绍。 呼和浩特市已经正式将自治区境内的原城镇国有企业及城镇国有单位兴办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工作过、未经劳动 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老职工(以下简称“57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目前,已经进入经办阶段,如玉泉区等部分城区申报人员的资格已经审核完毕。 据政策规定,此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57工”必须还符合以下条件: (1)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 (3)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3年; (4)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而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的,可以按 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通知》还规定: 所有纳入“57工”政策范围的、自愿参保的城镇人员均从1996年1月1日起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 标准以缴费年度呼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和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养老保险费, 并按各年度规定的个人账户规模补记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男不满75周岁、女不满70周岁的人员,从补缴费用起始年度计算,年龄每超1岁,减少1个年度的统筹基 金缴费部分,但仍需缴纳记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如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的人员,则只缴纳记入个人账户的 费用。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在《呼和浩特市“57工”参加养老保险分年龄缴费和养老金核定表》上,还了解到,男60周岁、女55周 岁的人员须补缴养老保险费47815.3元;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的人员须补缴2424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