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什么养老保险体系,试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及政策措施。

我们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什么养老保险体系

1、我们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什么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事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国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增加参保人数,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先保后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进一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全社会的老年人提供稳定、安乐的老年生活保障。 (二)调整养老保险缴费率,增加征缴力度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缴费率设置很不合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部分企业为了减轻财务负担,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养老保险的缴纳。这就给我国的养老保险管理带来了混乱,既不利于员工的养老保险,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给国家的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家设置合理的养老保险缴费率,让企业能够主动承担员工的养老保险义务;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还需要增加对养老保险的征缴力度,改善对养老保险的管理,保证所有的企业都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定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试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及政策措施。

2、试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及政策措施。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1)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发展养老保险制度; (2)在现有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推进改革; (3)采取多元化向一体化过渡的养老保险改革路径,建立错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政策措施: (1) 加强养老保险立法建设; (2) 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多元化向一体化的过渡; (3) 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 (4) 采取多种措施应对隐性债务和基金危机; (5) 探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的有效途径,增强基金保值增值的能力。

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类型及特点是什么?

3、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类型及特点是什么?

法律分析:所谓养老保(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什么组成

4、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什么组成

法律分析: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合肥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

5、合肥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含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和郊区)的各类城镇企业及其所有职工(含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城镇个体劳动。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缴费费率、统一待遇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核算、统一管理。第四条 合肥市劳动局主管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合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三县和郊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负责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具体业务。   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第五条 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职工退休后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第六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拨付实行全额划转。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入不敷出时,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第七条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中按月代为扣缴。第八条 企业以上年度全部职工月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定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终按当年实际发生数结算,多退少补。到2000年,全市企业缴费费率统一为 20 %;1998年,各企业按照24%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降低到第九条 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定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终按当年实际发生数结算,多退少补。1998年1月1日起,职工按4%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2年提高1%,达到8%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计算。第十条 个体劳动者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暂按16%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逐步过渡到统一费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第十一条 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个工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同时发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十二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记帐,包括: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转记入部分。1998年1月1日起划转职工缴费工资的7%, 以后随职工个人缴费每上升1%,划转部分下降1%,最终到3%;   (三)上述两项的利息。   职工199

6、1997年度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与统一制度后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第十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计息率,按省劳动厅报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后的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对职工个人帐户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每年结算一次,并向职工发放个人帐户对帐单,由企业负责与职工核实,载入《职工养老保险手第十五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退休后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支付,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提前支取。第十六条 职工因中断工作停止缴费的,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第十七条 统一制度后职工在统筹范围内调动工作,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跨统筹范围调动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第十八条 职工在职或退休后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属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可依法继承;由企业缴费划转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本息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第十九条 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去境外定居的,其个人帐户内属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