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年证如何办理,深圳老年食堂政策

深圳老年证如何办理



1、深圳老年证如何办理

1、深圳市老年证怎么办理 深圳老年证办理条件凡在深圳市居住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包含户籍,非户籍和港澳台老年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手机,在平安银行深圳市各营业网点办理。

1、申请条件 (1)女性年满60-64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2)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性别,可申请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3)非深圳市户籍,居住在深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性别,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黄色《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 (4)办证对象暂不包括港澳台人士及外国人。

2、办理所需材料 (1)深户申请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提交以下资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深户申请办理《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提交以下资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数码照相回执(办理敬老优待证、免费乘车证用)。

2、办理流程 深户:申请人只需携带办理所需材料前往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即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新迁入深圳户籍,需领取深圳身份证5个工作日后才能申请。 非深户:需办理居住登记5个工作日后,向所在社区工作站申请免费办理和领取。 注意事项:

1、持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的深圳户籍女性,在年满65周岁时,可提前1个月,申请换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换领时,应交回原领取的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2、户籍迁入深圳,并领取了深圳市身份证的老年人,持《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可到就近社区申请换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换领时,应交回原领取的《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8条·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2、深圳老年食堂政策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长者饭堂及助餐服务点的运营机构,并与运营机构签订监管协议,明确助餐方式、餐食价格、送餐费用、服务时间、食品安全责任、资助方式、退出程序、违规责任等内容。长者饭堂运营机构应按要求统1悬挂标牌标识,实行6公示制度。长者饭堂和助餐服务点选址应符合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依托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改造的长者饭堂,厨房及配餐操作间不小于30平方米,用餐场地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在B级以上;助餐服务点的就餐场地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获得食品安全量化A级资质,在其经营范围及供餐能力范围内,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及订餐外送服务。

1、65岁老人住院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2级医院就诊报销3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3级医院就诊报销2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老人领低保的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3、深圳市老年人补贴规定



4、老人随子女落户深圳需要什么手续

1、具体条件1.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1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单独申请。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2、办理材料1.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3.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之1【可滑动】

1、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2、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3、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4、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A.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1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只有1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盯谨以认可。B.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6、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7、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4.遇到下列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为“离异”的,提供离咐燃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

2、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3、申请人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核验国(境)外身份证件。亲子关系证明中未体现该配偶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3、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关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提交审核)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公安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过程中需要按要求将资料上传,然后等待公安部门审核,这个阶段有可能会有工作人员致电申请人调查。2.公安分局现场提交材料(深圳公安: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政预约-->户籍迁入: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申请人是广东省内户籍的:那么只需等待入户短信通知,然后在预约办理最后的入户手续即可,没有其他事项需要处理申请人是广东省外户籍的:那么你将会拿到准迁证,需要在准迁证有效期内返回户籍地办理迁移证,并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回到深圳办理入户手续。3.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深圳公安: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落户 )携带好材料前往办理即可,在入户的时候可以1同办理新的身份证(记得带身份证照片和数码照片回执,去照相馆弄即可),注意,非广东户籍办理入户手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准迁证(第3联)、迁移证。

4、分局地址深圳市10个区的公安分局地址 官方电话0755-8****0001.罗湖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2.盐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92号昊海君悦大厦(1F.2F)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3.龙华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凯简基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4.坪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1号综合办证大厅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5.南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020号南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6.福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06栋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7.光明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8.大鹏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新区岭澳村十2巷1号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9.宝安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罗田路2号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10.龙岗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6号综合窗口办公时间:周1至周5 09:00-12:00 14:00-18:00周6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5、随迁好处1.办理老年证,免费福利:

1、免费乘坐公交大巴和地铁;

2、免费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所设施;

3、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旅游景区;

4、免费进入全市博物馆、文化宫、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

5、在市、区所属各医院看病,挂号费(不包含诊金)享受半价优惠;

6、持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提起诉讼,法律援助机构可优先给予免费援助;2.享受深圳政府给予各种补贴:

1、居家养老补贴。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失能、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补贴标准如下: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人均补贴500元/月;60岁以上非低保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人均补贴300元/月;60岁以上"3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人均补贴300/月。

2、高龄津贴。如果家里的老人年龄在70岁以上的,并且随迁入了深圳户籍,那么政府会根据年龄发放相应的高龄津贴,年龄越大,补贴越高。补贴标准如下: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3、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津贴。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深圳户籍)可领取补助津贴。补贴标准如下:每人每月160元,即每人每年1920元。3.老人意外保险和免费体检:深圳市政府免费为深圳80岁以上老人统1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深圳65岁以上老人享受每年1次的免费体检服务。



5、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实现老有颐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第4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并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辖区组织实施本条例。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并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第5条 市民政部门是市养老服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第6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组成。第7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原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合作,促进区域养老服务1体化高质量发展。第8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提供、参与、支持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老年人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养老新理念,营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风尚。第2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结构、分布、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社区健康、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组合设置,实现互补共享。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每5年评估1次,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第十1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办理改变用地主体手续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新用地主体为非营利性的,原划拨土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2)新用地主体为营利性的,可以按照新主体、新权利类型、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确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批准改变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用途、拆除养老服务建设用地之上设施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面积和标准就近补建或者置换。第十2条 在划拨或者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开发投资条件和建设周期,以及建成后交付、运营、管理、监管方式等内容。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严格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条款管理,并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第十3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构建多层次、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各区至少建设1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并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   公办养老机构应当使用统1标识,同级养老机构应当统1建设管理规范。第十4条 新建或者城市更新项目,应当落实规划确定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按照相关标准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成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设置标准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6、深圳60岁老人免费乘车规定

深圳60岁老人免费乘车规定为:凡在深圳市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地铁。 深圳东部公交对辖属公交线路开始分批安装老年人身份证识别设备,目前所有营运车辆均已启用新设备,全线司乘人员经过专业化的查验操作流程培训,确保便民福利政策真正惠及每1位乘车长者。 深圳老年人可享受的优惠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1、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

2、免费进入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各旅游景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

3、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

4、免费或优惠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含公立学校体育场馆);

5、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

6、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7、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看病,享受优先窗口和通道服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十6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1)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缴代购等; (2)居家护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 (3)关怀访视、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 (4)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 (5)安全指导、应急救助等; (6)法律咨询、识骗防骗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 第4十3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下列基本养老公共服务: (1)为本市户籍特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疾病治疗以及照料护理等服务; (2)为本市户籍低收入等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经济困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无障碍改造、巡访关爱等服务; (3)普惠型的高龄津贴、老年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促进、老年文化活动、老年教育、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照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4)老年人生活服务优待、法律援助等服务;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养老公共服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和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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