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收费标准
1、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日间托养、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购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体检、医疗康复、保健指导、健康教育等医疗护理服务; (3)关怀访视、生活陪伴、情绪疏导、临终关怀等精神慰藉服务; (4)紧急救援、安全指导、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其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1种服务形式。 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1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背景是什么
1、我国人口老龄化国情日趋严重。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汹涌而来的白发浪潮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尚未形成完善体系的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2、实现“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我国经济尚处于不发达阶段,政府财政拿不出更多的经费来全面发展以机构养老为主的老年人福利事业。
3、养老服务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家庭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的强化和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居家养老服务原则是什么
1、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2、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
4、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5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十3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3十7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收费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在昨天召开的北京市养老工作大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介绍,本市目前正在研究在公租房建设中配建老年公寓,今年下半年,将在朝阳区常营公租房建设项目中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市公租房项目中逐步推广。同时,此次大会还公布了《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护理、老年教育等6大类共110个服务项目。副市长丁向阳表示,在收费《标准》公布后,各区县的养老服务单位收费都不能超过该标准,如果实在影响到经营,可以与民政部门协商。 ■收费标准将分 6大类共110个服务项目 会议还公布了《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护理、老年教育等6大类共110个服务项目。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城乡差别、地域差别和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收费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以有效调动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各养老(助残)服务单位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公开收费价格,服务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本标准;并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或免费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常营老年公寓 预计可入住百余名老人 对于今年下半年将试点配建的常营公租房老年公寓,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李绍纯表示,目前已有初步的规划设计方案。老年公寓的选址将在常营公租房项目1侧的独立地块,建设占地5000多平方米,预计可居住百余名老年人。同时,在房屋设计上,还将考虑老年人生活特点,居室和公共活动空间均采用无障碍设计,建有配套的餐厅、活动室、医务室等,“公租房配建老年公寓的管理方案正在论证制定中。” ■全市养老机构床位 平均每年新增1万张 吴世民还表示,目前,北京市第1福利院2期扩建工程已正式运营。今年下半年,北京市还将继续加大集中供养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年内新开工建设养老床位不少于1万张。同时,北京老年社区2期工程、南城敬老院将开工建设;朝阳、大兴、门头沟、怀柔、延庆的区县级养老机构已陆续动工,预计在今明两年陆续建成。今后,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平均每年新增1万张,5年总量达到12万张,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3.8张,其中,护养型养老床位达到50%。实现各区县均要有1所400张以上床位的区县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街道(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