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西安市沁春园养老院

西安市沁春园养老院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类型:养老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办,官堰村,(元小学环山路迪比斯水上世界北门)

网址:--

电话:15339047420

床位:150张

收费:1300元/月起

待认领
机构简介

西安市沁春园养老院成立于1998年,由西安市民政局主管,前身坐落于西安中堡子村,拆迁后搬迁至西安郭杜开发区小仁村,新址的环境安静,无污染,是老年人居住的理想环境,沁春园养老院新址占地面积有5亩,前期工程已经竣工,原居住的老人已经移居新院,院内老人居室有双人间、3人间,单人间均有衣柜,床头柜,椅子,单独卫生间,根据老人的情况设置不同的养护级别,以适应社会各阶层的需求,公共设施有阅览室、活动室、餐厅、健身房暖气空调电视电话等。

院内餐厅内可同时容纳100人就餐。饮食为流质、半流质、软食、匀浆膳食等。对于老人的特殊需要如过生日、家庭聚会等,可根据老人家属的需要单独制作,满足不同需求,交通便利,家属来看老人我们车接车送至汽车站。

收养对象为身体健康、或自理有困难,或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患有各类老年疾病的老人、提供日常、及长期的托老服务,是一所集养老、康复、护理、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养老福利机构。

建院以来,敬老院机制创新、服务创优 、管理创严,形成一套按照国家民府部门要求养老事业的管理模式。始终坚持以老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亲生为服务理念,依靠舒适的环境和优质服务,让入住这里的老年人在生活、身体健康上真正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是敬老院真正成为老年人的乐园福地。

服务内容

我院的规范标准 :

服务周到:日常生活的卫生,理发,我们都会贴心的生活,呵护。修手,修脚我们的的日常服务。

像家人一样:来我院入住的老人就是我们家庭的一员,我们会把您当成亲人一样对待。

饮食:吃饭生活,我们对每个老人都根据个人的饭量和饮食习惯,合理安排饮食。

贴心:快乐的生活,亲如一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经历,我们也会尽力做到用不同的方法照顾不同的人

收住对象:我院是一个有着十多年经验的办院单位。对于收住对象,可收住各种老年人或者身体有残疾的老人。

护理人员:我院的护理人员是经过我们院的经验而培训的,有耐心,有爱心,贴心,不怕吃苦,不怕累,无论什么样的老人在我们沁春园养老院都能得到贴心,舒心,安心的晚年快乐生活

乘车路线:郭杜十字小仁村村口(乘坐322 311 902路到郭杜十字下车;乘坐600 616路到陕西大长安校区下车,转坐4—06 ,4—07,4—16到羊村下车;乘坐313路到西太路枢纽站下车)到站点以后,可以给我院打电话,我们可以免费接送。

收费项目

服务项目:

收住各种老人,或生活上需要 照顾的老人(精神病除外)

服务宗旨:面对广大百姓,生活有一定困难者,为广大百姓家庭解难。 我院风景好环境优美,静怡。服务于广大百姓家庭,收费较低,欢迎各位有需求者参观。

自理:服务内容:打扫卫生、打水、洗外衣及床上用品 标准间 2000元/月

半护理I:含自理服务内容、另增打饭、洗碗、洗内衣 标准间 2100元/月

半护理II:含半护理I服务内容、另增晨间洗漱、刮胡须、剪指甲、协助服药、洗澡 标准间2200元/月

全护理I:含半护理II服务内容、另增晚上洗脚、协助大小便、户外运动 标准间2400元/月

全护理II:含全护理I服务内容、另增穿脱衣服、喂饭、倒大小便 标准间2600元/月

特护I:含全护理II服务内容、另增擦洗身体、翻身等服务 标准间2800元/月

特护II:含特护I护理服务内容、另增大小便失禁等服务 标准间3500元/月

配套设施
入住须知

西安市沁春园养老院 入院须知:

1. 以自愿为原则。入院、出院自由,并遵守法纪,院规。

2. 入院人无传染病,精神病和老年性痴呆症。入院后如发现患有以上病症者, 将劝其退院,如造成后果或损失由监护人(担保人)承担。

3. 须有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并按时缴纳一切费用。

4. 入院人入住后,应按协议书约定的床位就住,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如有特 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调换时,院方有权予以拒绝或是适当调整。

入院手续:

1.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与敬老院签订入院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时须由经办(担 保)人签名,并加盖经办人(担保人)单位公章。

2. 填定入院人登记表,保证书,家属委托承诺书。

3. 入院人选择护理项目缴纳相应费用。

4. 入院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同时应提 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入院人必须提供乡镇(街办)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检查项目 如下: (1)三大常规;(2)肝功能HAA+两对半。(3)胸透。

入院收费:

1. 入院时一次性缴纳住院设施费200元(用于购置床上三件套)。

2. 根据入院人生活自理程度,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3. 入院人在院期间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

4. 入院人应缴纳押金或医疗备用金2000元。

5. 空调费和采暖费按实际发生收取。

6. 入院须自带日常生活用品(被褥、洗漱用品、餐具)。

机构相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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