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在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哪些困难,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改变用途

养老机构在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哪些困难


1、养老机构在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有哪些困难


成本较高。随着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的加剧,市中心房屋出租成本较高,老旧小区缺乏场地,亟须政府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新建小区规定配套养老用房,但缺乏与运营团队对接,同时,社区服务的能力及辐射程度欠缺,尚不能提供满足老年人需求的送餐、助医、日托等服务,社区养老的投资主体体量较小,多为轻资产运营公司,由于缺乏信用和担保并且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导致融资渠道单1。



2、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改变用途


法律分析:在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出让合同和租赁合同时,应当作出以下规定或者约定: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2)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改变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3)签订出让合同和租赁合同时,应当约定出让或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划拨建设用地要设定抵押权,在核发划拨决定书时,应当约定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告正锋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设定房地产清李抵押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4)养老服务袜晌设施用地内建设的老年公寓、宿舍等居住用房,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限定在40平方米以内; (5)向符合养老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出租老年公寓、宿舍等居住用房的,出租服务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1次最长不能超过5年,期限届满,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法律依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 第8条 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



3、如何选购养老房 小区物业配套设施最重要


中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对年轻人来说给老人1个舒适的养老环境是1种孝心和回报的体现,对老人来说,1个安稳的养老环境是对人生后段的1种放松和享受,那么如何选择1款合适的养老房呢? 如何选购养老房 要看好4大关键点第1点:配套设施要齐全 着重关注医院、市场和公园身体虚弱是老年人的最大特征,难免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病痛。因此,设施完备的医院就成了养老房的必要配套之1,以便在老人遭遇疾病时,给予及时并且专业的救治。养老房周边1定要有大型的超市或者菜市场,以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消费需求,距离以不超过10分钟的步行路途为宜。老年人生活圈子很狭小,每天在家停留的时间很长,生活内容单调,很容易遭遇“孤独”。但如果小区附近有个公园,则会给老人的生活增添1些新内容,到公园里健健身、和邻居聊聊天、下下棋,都会充实原本单调的生活,此外,公园内的优质空气和优美环境,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十分有益。第2点:户型尽量要通透 楼层尽量选低层南北通透的户型、不超过4层的房源是最好的选择。南北通透的户型具备厅堂明亮、通风良好的特征,非常符合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和需要。卧室则尽量选择南向的,这样既能保证室温,又能满足光照需求。其次,考虑到老年人行动不便,在选择楼层的时候,尽量选择4楼以下的房源,这样老人每次出门或者回家时就不用费太多力气,也不会因此特别疲劳。第3点:物业服务很关键 邻居最好也是老年人养老房都是老年人独自居住的,儿女和亲属不会每天陪在身边,这样1来,小区的物业人员就成了每天为老人提供服务最多的人了,因此,物业服务质量和态度是衡量小区是否养老的又1个关键问题。另外,因为年轻人和老年人的生活节奏不同,所以通常老年人更愿意和同龄人成为朋友,如果邻居里能有几个年龄相仿、脾气相投的同龄邻居,会让老人觉得很安心,日常生活内容也会因为朋友而变得多彩。相反,如果整个小区只有1个老人,那么他必然要面临孤独无聊的生活。第4点:位置尽量靠近子女住所 要兼顾投资需求这里所谓的房源位置,并不是指房子1定处在城市的高级地段、繁华区域,相反,对于养老房而言,远离喧嚣的市区才是更好的选择。这里所说的位置,是指老人的住处与子女住处不要相隔太远,至少要保证交通方便。满足这个条件,日后无论是子女探望老人,还是老人探望儿女,都会十分方便。


此外,1般有实力为老人选购养老房的人,自身都具备了1定的实力,也拥有了自己的住所,因此,这套房子应该兼顾投资需求,并且要做好中长线投资的打算。因此,选购养老房的时候,可以多关注靠近城市周边的价格“洼地”。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这些区域都处于刚起步阶段,周边的公共配套设施、休闲、医疗、购物、交通、金融等方面的条件还相对落后,此外,由于这些区域的小区规模都相对较小,物业服务质量也很难和大品牌物业公司相媲美,因此在进行选择时,1定要进行实地踏查、多方对比后,再做最后决定。(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4、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占总体面积的比例?


民政部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8月,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8万多个,占我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83.6%;社区养老床位341.8万张,占我国养老床位总数的43%。“十35”期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投入中央财政资金50亿元,共支持、指导203个地市开展改革试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了所有城市社区和1半的农村社区。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 李邦华:下1步我们1个是在设施建设上要进1步地推进各地落实,就是新建小区和已建小区配套建设包括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要加快这方面的建设。因为没有设施,这个你服务就没有支撑。目前,各地已经推出了1些助老爱老的举措,着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5、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可以取消掉吗


不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所以是不能取消的。要求加快在居民住宅区集中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1所综合性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6、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


法律分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高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培育居家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1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第3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第4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第5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第6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第7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第8条 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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