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如何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
1、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第3条 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
2、如何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
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的建议是: 建立养老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养老机构准入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成立“养老机构评估专家组”进行专业技术督导。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奖励;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责令其进行改进,对改进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取消营业资格。通过措施,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合法经营、依法操作。 养老服务体系5大措施: 1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新建小区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布局的审核,使小区规划和社区养老场所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既管城乡社区建设,又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优势,积极进行内部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社区资源;制定并下发社区托老站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
3、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全文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十25”规划的通知》、《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3-2015)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2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1步改善我省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
4、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安宁疗护等服务。第3条 养老服务应当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第4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
5、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以及相关扶持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第3条 养老服务事业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与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