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将如何贯彻《意见》要求,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去养老院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1、民政部门将如何贯彻《意见》要求,做好基本养老服务
当前,我国各地区的发展仍不均衡,老龄化程度差距明显,人口老龄化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度特征,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明显快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
针对此种状况,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要兜住民生保障底线、提供好基本养老服务,又要处理好财政承受能力可持续问题和区域平衡发展问题。其中,核心就是要坚持基础性原则,就是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具体来看:1是“应有尽有”。具体来讲,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的,我国老年人应该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都是应纳入尽纳入,原则上要做到全覆盖、不漏项,。
2、去养老院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养老院护工需要的条件是:年满18周岁,学历不限;有责任心,有爱心;身体健康,为人诚实可靠;性格开朗、亲和力强、有耐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养老院护工的职责是:
1、负责护理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及居室卫生;
2、能独立完成老人的护理工作,与老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3、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当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4、积极配合领导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
5.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6.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3日1洗,夏季每日1洗,秋季每周1洗,冬季每旬1洗,被褥每月拆洗1次; 7.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