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十大工程?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1、2021年苏州市十大工程?
2020苏州十大民心工程☆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0所;☆“苏周到”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APP;☆新增及改造绿地360万平方米,免费开放20个城市公园;☆常熟市“千村美居”工程;☆打造江海交汇第1湾—张家港长江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昆山市公共卫生中心;☆工业园区金鸡湖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扎牢就业基本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33.07万人次,稳岗援企27.99万户;☆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太仓市“4好农村路”暨基础设施均等化民生工程。“2020苏州十大民心工程”入围奖☆相城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长3角合作医院”合作共建项目;☆吴江区苏州湾文化中心;☆高新区淮海街更新项目;☆吴中博物馆(苏州吴文化博物馆);☆建成使用苏太猪育种基地;☆建成开放苏州第2工人文化宫;☆“机构、社区、居家”3位1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项目。
2、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1条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助家庭,为6十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助浴点、虚拟养老院等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第4条 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引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助餐、助浴、助行、家庭保洁、代购代缴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体检、医疗康复、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和家庭护理服务; (3)安全指导、紧急救援等服务; (4)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第5条 居家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下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1)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在本市退休的老年人定期免费体检; (2)本市户籍的8十周岁以上老年人、7十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3)本市户籍属于政府养老援助对象的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十6小时、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4十8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4)本市户籍7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承担费用标准。 政府提供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第6条 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居家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赡养人、扶养人承担相应的费用。第7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2)统筹规划、组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4)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5)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政策; (6)对相关部门和下1级人民政府履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第8条 市和县级市(区)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指导、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工商、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环保、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专职、兼职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对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和服务需求等调查;协助政府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社会交往、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承接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十1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十平方米的标准,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十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般规划在住宅区出入口附近等居家老年人出入方便的地段;没有配置电梯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3层。 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能满足有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 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调整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时,应当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3、泰康养老社区分布在哪些城市
“泰康之家养老社区”是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医养活力社区。已完成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苏州、武汉、3亚、杭州、南昌、厦门、沈阳、长沙、南宁、宁波、合肥15个城市养老社区布局。社区包括居家生活、美食餐饮、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健身运动等服务与功能。
4、泰康养老社区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看了相关资料后感觉很抵触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question/23171023/answer/72039036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泰康的养老社区是复制美国成功经验,并结合中国长者身心特征,从建筑到服务,从整体到细节,打造的国际标准医养社区。目前,泰康之家在全国投资建设连锁“都市医养社区”,已完成北京、上海、广州、3亚、苏州、成都、武汉旗舰社区布局。 它为居民提供独立生活、协助生活、记忆照护、专业护理4个不同的生活服务区域,实现1站式退休生活解决方案,提供不同程度的生活照顾及护理服务。根据入住前的专业评估,社区向居民提供适当的入住选择建议;入住后,当居民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可轻松升级至相应的生活区,由此可见,泰康的养老社区针对老人的照护和计划是相当完善的。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了解1下北京的泰康之家燕园,这个社区已经运营了。另外,据了解,泰康养老社区的餐饮服务方面,与国内知名的餐饮机构合作,燕园社区就是和松鹤楼合作,共同开发了适合长者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的特色社区餐饮。 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社区居民的活力生活,燕园社区提供近12000平米的超大会所,包括健身房、舞蹈室、恒温康体泳池、手工坊、绘画室、图书馆及多间教室、家庭影院、电子高尔夫室等,为居民的活力生活提供理想空间,并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与课程。 除此之外,在燕园社区里有居民自治组织——乐泰理事会,以及各类兴趣协会,鼓励长者们为社区运营献言献策,并自主设计和开展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考虑老人们的特殊需求,社区设施进行60多项的适老化设计,方便老人的1举1动。 另外,社区还配建了燕园康复医院、社区医务室以及护理与康复的专业设备,对内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紧急医疗救助体系,对外则通过康复医院与知名3甲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合作,与国际1流医院建立国际医疗直通车转诊服务。 这是我目前了解到的所有信息,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5、苏州市社区服务中心面积标准
鉴于目前农村社区建设尚无统1的建设标准,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讨论和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我区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具体标准。1是明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集行政办公、社区党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生产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功能于1体。2是明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概括起来就是:1厅、1场、两栏、4站、6室、3支队伍。1厅:1站式服务大厅;1场:社区室外活动场地;两栏:村务公开栏和宣传栏;4站:卫生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党员服务站;6室:村民议事室、老年(残疾)人活动室、阅览室、纠纷调解室、治安警务室、多功能教室;3支队伍: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服务人员队伍、志愿者队伍。3是明确服务中心建设标准。针对不同条件提出了3类标准,现有用房改造的社区服务中心综合用房面积必须在300平方米以上;示范村、先锋村、中心村新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它村新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6、苏州相城区73岁瘫痪老人可以享受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吗
关于印发相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苏州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相城区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政府对相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援助养老服务,具体对象为以下7种:
1、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被服务的老人日常生活行为需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或介护(被服务的老人日常生活行为需依赖他人护理)的居家“3无”、“5保”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孤寡老人;
2、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3、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重点优抚对象(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4、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归国华侨;
5、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2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困难老人;
6、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困难老人;
7、年满70周岁,苏州市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的困难老人。对本人申请需要进养老机构的援助养老服务对象,经审核同意后,由镇(街道、区)负责安排进养老机构养老。其他年满60周岁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可以向本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出申请,自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附件:居家养老援助、机构养老援助服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