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0修订)

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1、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适应老年人生活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市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第3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制定养老服务促进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

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0修订)



2、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0修订)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紧急救援等服务。第3条 本市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第4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养老服务发。

2017年天津养老院补贴政策



3、2017年天津养老院补贴政策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8]27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通知》(津财社[2007]50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财社[2007]51号)精神,为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保障我市困难老年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逐步完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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