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收费标准,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护理院的区别?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收费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在昨天召开的北京市养老工作大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介绍,本市目前正在研究在公租房建设中配建老年公寓,今年下半年,将在朝阳区常营公租房建设项目中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市公租房项目中逐步推广。同时,此次大会还公布了《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护理、老年教育等6大类共110个服务项目。副市长丁向阳表示,在收费《标准》公布后,各区县的养老服务单位收费都不能超过该标准,如果实在影响到经营,可以与民政部门协商。 ■收费标准将分 6大类共110个服务项目 会议还公布了《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护理、老年教育等6大类共110个服务项目。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城乡差别、地域差别和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收费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以有效调动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各养老(助残)服务单位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公开收费价格,服务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本标准;并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或免费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常营老年公寓 预计可入住百余名老人 对于今年下半年将试点配建的常营公租房老年公寓,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李绍纯表示,目前已有初步的规划设计方案。老年公寓的选址将在常营公租房项目1侧的独立地块,建设占地5000多平方米,预计可居住百余名老年人。同时,在房屋设计上,还将考虑老年人生活特点,居室和公共活动空间均采用无障碍设计,建有配套的餐厅、活动室、医务室等,“公租房配建老年公寓的管理方案正在论证制定中。” ■全市养老机构床位 平均每年新增1万张 吴世民还表示,目前,北京市第1福利院2期扩建工程已正式运营。今年下半年,北京市还将继续加大集中供养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年内新开工建设养老床位不少于1万张。同时,北京老年社区2期工程、南城敬老院将开工建设;朝阳、大兴、门头沟、怀柔、延庆的区县级养老机构已陆续动工,预计在今明两年陆续建成。今后,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平均每年新增1万张,5年总量达到12万张,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3.8张,其中,护养型养老床位达到50%。实现各区县均要有1所400张以上床位的区县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街道(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养老机构。
2、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护理院的区别?
养老院或老人院Homes forthe Aged 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老年公寓Hostels forthe Elderly 专供老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或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护老院Homes forthe Device-aided Elderly 专为接待介助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3、北京金手杖养老公寓收费标准?
1、物业服务费:400元/人/月/间、700元/2人/月/间(按年缴纳)。签完合同后,若长期未入住,依合同约定缴纳房费和物业服务费,入住时办理房卡。
2、餐费:早餐:6元/餐;午餐15元/餐,晚餐:9元/餐;(平均30元/天)。另有单点菜品可供选择(益寿厅)。
3、入户温泉水费、冷水费、电费按市政标准收取,每月根据需要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4、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按市政标准收取。
5、会员医保押金:10000元/人,15000元/2人。
4、上海高端养老公寓里1般都会有哪些设施服务?
高端养老公寓比1般的养老院设施服务更齐全、更人性化。你可以了解1下璞境健康,它就是属于高端的养老公寓,设施服务属于5星级标准。
5、养老公寓里都是有哪些特色服务?
5维1体综合健康管理包括中医健管理,全科医学,运动康复,心理睡版眠,营养膳权食。特别是1人1策,让运动与康复交融:通过病理问诊,影像学分析,体态评估,触诊,体格检查等监测评估形成健康管理档案,以档案为纽带进行针者亮对性的、系统性的综合计划,将康复与运动串联,通过针对性分配的运动种类、运动码升强度、运动时间及运动频率,帮助长者调整生活方式、让长者更健康。润物有声,专人专项养生:归本溯源,用心调配营养:糅合中医养生理论,5色搭配,营养均衡。结合现代营养体系的健康基准线,从源头上重塑健康饮食,用营养助力健康。中医养生,根据中医专家评估,针对健康危险因素和各类疾病发展趋势,提出各项改善健康的专业建议;在衣食住行中融入中医理论,并为长者开设各类健康、养生讲座,春风化雨首模宽影响长者健康养生。很受中老年人的欢迎青睐。
6、起草养老公寓入住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重点,有什么起草规则?
《起草养老公寓入住合同的十大要点》随着养老公寓在国内市场的不断涌现,市场对于专业运营经验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而入住合同的管理就是其中之1。为此,笔者总结出10个养老公寓入住协议中最重要的因素,结合中国法律环境,分析如何起草1份合适的入住合同。(1)入住前流程的设置1般在入住并签署入住合同前,顾客都会先参观了解养老公寓的情况,并向工作人员了解入住要求等。在顾客再次到访并准备入住时,经营者必须设定1套完整的入住流程,这样不仅让人感觉郑重其事和诚信可靠,而且在1开始就可以为经营者降低风险。1般经营者会在生理和心理上对入住者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通过进1步地摄影和照相作记录保存;对入住者家庭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及在必要时要求家庭成员出具保证书或同意函;或者根据入住者的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等等。更重要的是,这些信息和评估的采集仅仅是第1步工作,入住老人的情况在整个入住期间是不断变化的,经营者还需要制定常规的检查更新制度。在美国,类似的格式和文本已经使用了数十年,能否拿来中国适用,还需考虑到中国的特殊情况。(2)收费方式的设计1般养老公寓有入住费加月服务费模式、会员制模式、租赁加可选服务模式和中国人更喜欢的销售模式,当然每1种模式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都是需要斟酌考量的。尽管如此,养老机构内最重要的还是护理服务,例如24小时看护、专业护理、康复性保健、社区活动或餐饮服务等。在合同中,什么样的服务是包含在常规收费中的,什么需要收取额外费用的都需要表述清楚。其中关于价格、服务标准、入住者在不同服务之间进行选择或更换的权利、以及价格调整的机制等都是非常重要,需要写入合同中的。还需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对入住者承诺经营者无法做到的服务,由于目前尚无统1的或经过认证的服务标准可以参照,以服务为导向的经营者必须寻找到1个合适的方式使入住者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可以享受到何等服务。(3)责任永远是最大的风险我们曾经在另1篇文章中介绍过如何控制养老院经营的风险,而事实上很难找到适用于每个经营者的良方。养老院经营的天然属性决定了经营者会承担很大的看护、管理责任,因此,类似于保险合同,入住合同也应该设定1些责任限制条款,对于那些并非是经营者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经营者可以免责。为避免被认定为失职。我们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在入住老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紧急情况下经营者有权作为代理人代表其作出关于财产和医疗救助的决定。同时,保险产品对经营者和入住者双方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提供经营者责任险的产品,但积极性普遍不高,最大的障碍还是在于如何在保费和赔付额之间达成1个平衡点。(4)入住者的权利在中国,有些老人会感觉到养老院如同住进了监狱,他们的选择、行动甚至是隐私的自由都受到了限制。可以理解,这些限制是为了保护老人的健康和安全,也使经营者可以更好地控制经营风险。但是必须这样做吗?这样做征得老人同意了吗?经营者必须根据入住者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与他们充分协商并作为入住者的权利并写入入住合同。但千万不要认为这就是入住者全部的权利,护理人员日常照顾中对老人人性化的尊重和关爱显得更为重要。同样重要的是必须建立1个反馈和申诉的途径,使护理人员的不当行为能够被及时发现和纠正。老人都希望在养老公寓中生活的更好,因此经营者是时候转变1下观念了。(5)有效的沟通渠道与1些西方国家不同,中国的老年人更注重亲缘关系,很多老人入住养老院并非出于自身选择,而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因此,养老院的护理服务可以更注重对入住老人家庭成员的心理关怀。在入住合同中须制定工作人员与家庭成员沟通的有效渠道,例如工作人员多久及以什么方式与老人的家属联系,在什么情况下经营者可以在没有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作某些行为,是否像很多幼儿园1样成立家属委员会,如此等等。建立1个有创意和人性化的沟通渠道能使您的养老院更受欢迎。(6)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鉴于目前尚无法律规范或行业指导对经营者如何在紧急情况或情势变更时采取行动,而很多法律纠纷都发生在这个领域,因此经营者必须在合同中定义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对入住者采取转移(通常是送至医院)、取消入住权(通常是在入住者对他人产生威胁的情况下)、及其他预防性、临时性措施。这样的条款也可能引发到底是保护入住者还是经营者自身利益的争议,而1些经营者也希望在合同中罗列更多的情形,以获得更多的自主权。但是,如果这些条款过多得保护了经营者的利益而对入住者造成不公平,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由于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行业协会,均没有出台可供参考的入住协议格式文本,目前只能凭经营者自己去寻找控制风险的方法。(7)合同终止、转让和退款的约定有时,入住者会在入住伊始以入住金、入会费、所有权或使用权购买对价等形式支付全部或大部分的费用。尚且不讨论这些收费标准在不同地区的合法性各不相同,大部分入住者会主张在其提前离开或意外过世的情况下,经营者全部或部分地退还上述费用。在入住者可以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下,1般经营者会在合同中约定1定的违约责任,例如扣除1定比例的入住金;在入住者过早死亡的情形下,作为入住者遗产的入住费用如何退还也需在合同中事先进行约定。(8)入住者经济困难的措施同样,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老人负担养老公寓的经济来源仍然是未知数。据预测,很大1部分老人将由其子女负担,还有的则依靠其自有积蓄或不动产房屋。但实践中经营者会担心在入住老人无力支付入住费和护理费用时,没有相应的社会福利救济可以代替老人支付,而经营者也不能直接将老人推出养老院。有些经营者会要求入住者先提供相应的担保以证明其经济实力,但这样做会将很大1部分老人挡在门外。经营者最好能建立自己的慈善福利援助体系,如果不能,经营者是否有权代表老人去申请社会救助、政府补贴,或是直接处分老人的私人财物呢?如果事先在合同中作出相应约定,或老人的财产在入住时通过更加灵活可行的信托方式进行管理,对经营者无疑是非常有帮助的。(9)住户委员会和内部章程的设立虽然并非强制,但仍然建议在养老社区内设立住户委员会,使全体入住老人有机会参与社区事务。住户委员会可以提高养老机构的管理质量,并给运营方的日常管理提供便利,例如可以通过住户委员会的协商合法地进行1些服务价格的调整。我们同样建议制定内部章程,通常以住户手册的方式形成对全体住户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并且只能通过住户委员会以1定的程序不时进行修改。(十)选择合适的措辞最后也是最重要的1点是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起草合同。想象1下入住协议的阅读者及他们会关心的问题,不难发现合同起草者应该尽可能少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但是,我们仍然建议由律师来起草合同文本,并且让市场运营部门的人员1起参与,他们会对制作1份易懂、实用且有特色入住合同有很大的帮助。资料来源于养老信息网:《起草养老公寓入住合同的十大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