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作为养老机构绩效考核怎样才能比较合理?
1、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实现老有颐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第4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并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辖区组织实施本条例。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并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第5条 市民政部门是市养老服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第6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组成。第7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原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合作,促进区域养老服务1体化高质量发展。第8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提供、参与、支持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老年人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养老新理念,营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风尚。第2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结构、分布、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社区健康、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组合设置,实现互补共享。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每5年评估1次,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第十1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办理改变用地主体手续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新用地主体为非营利性的,原划拨土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2)新用地主体为营利性的,可以按照新主体、新权利类型、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确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批准改变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用途、拆除养老服务建设用地之上设施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面积和标准就近补建或者置换。第十2条 在划拨或者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开发投资条件和建设周期,以及建成后交付、运营、管理、监管方式等内容。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严格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条款管理,并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第十3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构建多层次、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各区至少建设1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并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 公办养老机构应当使用统1标识,同级养老机构应当统1建设管理规范。第十4条 新建或者城市更新项目,应当落实规划确定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按照相关标准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成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设置标准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2、作为养老机构绩效考核怎样才能比较合理?
科学分解绩效指标 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来讲,基于承担的社会养老责任和示范功能,其绩效指标必须强调长 期和近期、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平衡计分卡追求多元目标之间平衡的思想与国立养老机 构工作特点及要求1致。因此,构建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绩效指标体系 是切实可行的。 平衡计分卡是由财务、客户、内部经营流程和学习与成长等要素,公共构筑的1个完整 的绩效指标体系。公办养老机构财务指标由上级部门制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是1套老人服 务满意程度的评价体系;内部经营指标,是指实现其工作流程的能力考评,如质量、服务速 度或准确性等方面;学习发展类目标,是对单位员工学习、创新和发展需求能力的考评。 为保证公办养老机构逐步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老人及其家属)的满意度, 应合理确定第1级别4大绩效指标的比例。即以客户指标为核心,以内部流程和学习与成长 指标为支撑,以财务指标为补充来分解绩效指标,以实现客户指标值的逐步提高,真正实现 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其中,客户指标应占总权重的40%;为实现客户指标,内部流 程指标和学习成长指标各占总权重的20%;为提倡节约,合理控制成本,财务指标各占总权重 的10%.通过增加客户指标的比重,保证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在 养老服务职能方面的改善和提高,增加政府在养老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同时也实现了服务 对象的高满意度。 采用360度测评法 360度测评法是1种对员工实行全面绩效评价的考评方法,是员工与员工之间相互比较、 员工与工作标准进行比较,以及员工与目标相比较等评价方法的综合。360度测评要求单位 综合考虑员工的上级、同事、下级、员工自己意见,同时注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在该公办养老机构 中层绩效评估中,除采用自评、上评、同级中层评估外,把与其工作联系密切的下属和服务 对象纳入测评主体,以保证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全面性。其中,下属以匿名方式参 与评估,能详细了解任职者的行为、实际工作情况、领导风格、协调和组织能力,会提供许 多非常有价值的信息。而服务对象不受组织内部利益机制的牵制,容易提供真实和公正的信 息,评价结果也最有说服力。当然,不同评估者在反馈绩效信息方面各有优势和不足, 360 度测评法综合了各方的信息,能较准确和客观地反映被评估者的工作业绩,从而增强公办养 老机构人员绩效评估的效度和信度。 在采用360度测评法的基础上,应根据单位自身特点逐步调整各评估主体的权重。从长 远来看,应逐渐降低“自我评估”的权重,相应提高“服务对象”的权重,这也是未来公共 部门绩效评估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保证养老服务的质量,单位自评、上评、同级单位评估的比重应逐步控制在50%左右, 而老人及其家属的评估也应逐步达到50%,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养老机构的服务真正面向“客 户”。
3、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医学之眼 居家养老医疗关爱中心绩效薪酬考核方案
1、制定考核方案时遵循原则: (1)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绩效考核时,考核标准要客观,组织评价要客观,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要客观。同时要公开各个岗位和各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在实施考核中对所有的员工做到1视同仁。 (2)科学评价原则:即指从考核标准的确定到考核结果的运用过程设计要符合客观规律,正确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准确地评价各级各类员工的行为表现。 (3)简便、易操作原则:考核标准简便、易操作1是有利于员工明确标准,确定努力方向;2是便于管理人员实施考核;3是可以较少的精力投入,达到比较好的考核效果。 (4)注重绩效的原则:绩效是指员工经过主观努力,为社会做出并得到承认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与效益等。在实施考核中,只有以绩效为导向,才能引导员工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来,从而保证医院及科室目标的实现。 (5)分类别与分层次考核原则:科室有不同职称类别,各个类别中又有高、中、低职称之分,在绩效考核中要对不同类型和不同能级的人员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这样才能合理地选拔、使用和评价各类人才。(根据各项工作的分工、周期性、重要性以及可量化、可考核原则,可作为医院1次绩效考核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巡诊、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义诊、双向转诊;作为科室2次绩效分配考核的工作内容有根据病人。
4、家政养老服务业社会绩效评价报告怎么写
这个没有范文 应该是根据开展了家政养老服务后对社会的影响,带来的社会绩效是什么。 主要是说明企业和社会有什么好处和坏处要写明。
5、作为养老机构绩效考核怎样才能比较合理
改进措施 ●精简组织结构 公办养老机构应逐步引入企业管理机制,按照单位承担的职能和服务,合理设置组织结构。内部医疗部门设置应根据院内入住老人数量、身体状况以及周边社区老人就医需求,以“精简高效”为原则进行设置。 ●科学分解绩效指标 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来讲,基于承担的社会养老责任和示范功能,其绩效指标必须强调长期和近期、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平衡计分卡追求多元目标之间平衡的思想与国立养老机构工作特点及要求1致。因此,构建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绩效指标体系是切实可行的。 平衡计分卡是由财务、客户、内部经营流程和学习与成长等要素,公共构筑的1个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公办养老机构财务指标由上级部门制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是1套老人服务满意程度的评价体系;内部经营指标,是指实现其工作流程的能力考评,如质量、服务速度或准确性等方面;学习发展类目标,是对单位员工学习、创新和发展需求能力的考评。平衡计分卡考评指标体系综合性优势值得公办养老机构借鉴。根据平衡计分卡,可对某公办养老机构的绩效指标进行分解(见图1)。 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办养老机构共同制定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进行逐级分解:院级总体绩效目标、院级领导绩效目标、部门绩效目标以及小组和岗位绩效目标5个层次,并对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评估。 为保证公办养老机构逐步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老人及其家属)的满意度,应合理确定第1级别4大绩效指标的比例。即以客户指标为核心,以内部流程和学习与成长指标为支撑,以财务指标为补充来分解绩效指标,以实现客户指标值的逐步提高,真正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其中,客户指标应占总权重的40%;为实现客户指标,内部流程指标和学习成长指标各占总权重的20%;为提倡节约,合理控制成本,财务指标各占总权重的10%. 通过增加客户指标的比重,保证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在养老服务职能方面的改善和提高,增加政府在养老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同时也实现了服务对象的高满意度。 ●采用360度测评法 360度测评法是1种对员工实行全面绩效评价的考评方法,是员工与员工之间相互比较、员工与工作标准进行比较,以及员工与目标相比较等评价方法的综合。360度测评要求单位综合考虑员工的上级、同事、下级、员工自己意见,同时注重服务对象的意见。 以公办养老机构养护区主任岗位为例,分解360度评估主体(如图2)。在该公办养老机构中层绩效评估中,除采用自评、上评、同级中层评估外,把与其工作联系密切的下属和服务对象纳入测评主体,以保证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全面性。其中,下属以匿名方式参与评估,能详细了解任职者的行为、实际工作情况、领导风格、协调和组织能力,会提供许多非常有价值的信息。而服务对象不受组织内部利益机制的牵制,容易提供真实和公正的信息,评价结果也最有说服力。当然,不同评估者在反馈绩效信息方面各有优势和不足,360度测评法综合了各方的信息,能较准确和客观地反映被评估者的工作业绩,从而增强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绩效评估的效度和信度。 在采用360度测评法的基础上,应根据单位自身特点逐步调整各评估主体的权重。从长远来看,应逐渐降低“自我评估”的权重,相应提高“服务对象”的权重,这也是未来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保证养老服务的质量,单位自评、上评、同级单位评估的比重应逐步控制在50%左右,而老人及其家属的评估也应逐步达到50%,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养老机构的服务真正面向“客户”。同样,在单位内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也应由以上评为主,逐步转向以本岗位的“客户”评估为主,避免“自评”现象的出现,提高岗位的服务质量,实现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 评估主体及其比例确定后,还要根据不同岗位确定考核内容及其比例。公办养老机构对内部人员的考核内容应以品德为基础,以知识、能力为核心,以业绩为补充。以1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例:因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的特殊性,需要具有爱心、耐心、细心,所以品德在考核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业务知识和能力是岗位任职的核心要求,也是考核的重点。所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所占的比重也不同于其他行业,品德在考核中占30%左右,知识和能力占60%左右,业绩仅占10%左右。对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来说,业绩所占比重要比1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要高,以保证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为1线服务的工作质量。
6、日照市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以及相关保障激励、监督管理等活动。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相统筹,旅居相适宜,具有现代化海滨城市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第4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对在养老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和奖励; (3)根据职责权限,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4)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5)完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6)制定、公布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7)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 (8)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相应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9)对养老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当地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 (十)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事业与产业发展,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1)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依法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 (十2)其他相关工作。第5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力度,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 (1)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2)对进入本市养老机构工作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者入职补贴; (3)定期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支持推荐优秀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 (4)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护士、康复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注册考核的,其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养老服务组织应当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6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培训考评、管理监督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护理、健康管理等老年健康工作。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大数据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侨联、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协会、慈善组织等群团组织,依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7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养老服务工作; (2)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4)引导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