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突出吗?

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1、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1. 农村养老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农村养老工作许多仍处于探索阶段,运营模式单 1,大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仍停留在提供简单的养老生活照 料层面上,部分乡镇敬老院、5保村大量床位空置,特别是 乡镇敬老院和5保村入住条件较差,没有能发挥应有的作 用。 2. 引入社会资本困难 农村养老服务行业因投入大、盈利空间小等特性,对于 社会资本的吸引力较弱。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社会 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行业,但由于农村养老项目的在运营、土 地、税收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政策不完善,难以撬动社会资本 进入,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规模仍很有限。 3. 农村养老养生服务队伍缺少专业人才 农村养老服务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突出吗?



2、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突出吗?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社会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逐渐增多,农村中的养老问题越发突出,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社会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逐渐增多,农村中的养老问题越发突出。有专家预计,到2030年,中国空巢老人将超过2亿人,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养老问题亟需社会关注。在近日举办的中国农村养老高峰论坛上,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许祯科表示,中国的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短板也在农村,政府推动的着力点也在逐步转向农村。从1定意义上说,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应对我国社会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最为关键的环节。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杨成钢认为,养老问题不仅仅是民生问题,也是1个影响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问题,“我们做过1个调研,结果显示,留守老人给外出打工子女的代际支持非常重要,保证了年轻劳动力特别是女性劳动力的劳动参与度。如果没有老年人提供代际支持,年轻人不可能安心在职场工作。所以老人提供的代际支持,实际上保证了较高的社会劳动参与率,保证了较为充足的社会劳动力供给,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年人为家庭提供的代际支持,1方面是健康老人能够为留守家庭提供劳动等贡献,另1方面是失能老人能够享受到良好的照料,让子女免去后顾之忧,这往往要通过集中养老等方式来实现。然而,对于后者,我国农村地区的现实状况难言乐观。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原司长、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院长王治坤表示,当前,农村的照料设施和养老机构床位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近年来,农村中改扩建、新建的敬老院存在着房子闲置、经费缺乏、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特困养老机构发挥作用,也与农村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不相匹配。”此外,传统观念也影响着养老机构的发展。“不少子女认为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是不孝,很没面子。还有1部分老年人认为养老院收费太高,怕给子女增加负担。”王治坤说。

贵州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3、贵州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法律分析:各地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编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指南,规划建设1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优质项目。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1办理,符合条件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许可。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项目,将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改造闲置医院、厂房、学校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床位数标准、投资额度、招工人数标准考核,将分别给予1次性奖励,并享受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十8条 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2十9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第3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3十1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农村养老方式有哪些?



4、农村养老方式有哪些?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主要有3种思路: 1.缴费方式。以交费的方式筹集资金是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做法,分为

2、

4、

6、

8、1

0、1

2、1

4、1

6、1

8、20十个标准,由农民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自主选择。这种做法的主要弊端包括两点:(1)交费标准过低,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老年生活。在实际开办过程中,大部分农民采纳了最低标准,即每月交2元。那么,在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递增10%,现行养老基金计息方法不变的情况下,40年后农村老人领取的养老金仅为当年农村人均收入的2.8%,这根本不可能保障老年人口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从而失去了实质上的保障功能。(2)允许农民自由交费,使制度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致使农户参保行为上普遍存在逆向选择。许多农民出于自利的动机而选择不交费,导致基金规模和覆盖人群无法扩大。 2.缴税方式。通过缴税的方式筹集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通行做法。交费的方式会造成覆盖面过窄、筹资方式的约束力较弱、征收成本过高等弊端。与交费方式相比,采用缴税方式,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来源,增强了筹资的刚性和强制力,扩大了制度的覆盖面,提高了社会养老保险抵抗风险的能力,还有利于平衡城乡之间和各地区之间的负担,从而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但这种方式也存在1些不足,如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民收入不稳定、水平较低,使税基、税率难以确定。税具有义务性的特点,与农民享有的养老保障权利不完全相符。税在性质上与个人账户不协调。我国的税收体制不健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普遍征收社会养老保险税条件还不具备,存在很大的困难。当前,如果考虑实行缴税方式,可利用农村费税改革的契机,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税,税收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农民年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3.缴物方式。这种观点提出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年轻农民实行“产品换保障”,对老农和被征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对进城民工实行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的“双轨制”,对乡镇企业职工实行“股权换保障+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所谓“产品换保障”,是以产品换保障服务机构为中介,直接以指定农产品和其他农产品缴纳保费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创新方法。指定农产品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为主要对象,各地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产品换保障的农产品。产品换保障服务机构是在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机构基本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增添产品换保障功能改造而来的。其主要职能是将农产品转换为货币,并将转换后的货币作为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缴纳给产品换保障机构。农民按当地前5~15年农产品平均年产量的1定比例直接以农产品交纳保费,政府根据交纳的农产品数量实行定额补助,政府的投入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但定额补贴不得超过20%的最高限。农民交纳保费的比例确定为农产品平均年产量的2%~20%,共分10个档次。产品换保障的投保期限以定为30年为宜。

农村养老方式有哪些?



5、农村养老方式有哪些?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主要有3种思路:   1.缴费方式。以交费的方式筹集资金是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做法,分为

2、

4、

6、

8、1

0、1

2、1

4、1

6、1

8、20十个标准,由农民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自主选择。这种做法的主要弊端包括两点:(1)交费标准过低,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老年生活。在实际开办过程中,大部分农民采纳了最低标准,即每月交2元。那么,在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递增10%,现行养老基金计息方法不变的情况下,40年后农村老人领取的养老金仅为当年农村人均收入的2.8%,这根本不可能保障老年人口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从而失去了实质上的保障功能。(2)允许农民自由交费,使制度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致使农户参保行为上普遍存在逆向选择。许多农民出于自利的动机而选择不交费,导致基金规模和覆盖人群无法扩大。   2.缴税方式。通过缴税的方式筹集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通行做法。交费的方式会造成覆盖面过窄、筹资方式的约束力较弱、征收成本过高等弊端。与交费方式相比,采用缴税方式,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来源,增强了筹资的刚性和强制力,扩大了制度的覆盖面,提高了社会养老保险抵抗风险的能力,还有利于平衡城乡之间和各地区之间的负担,从而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但这种方式也存在1些不足,如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民收入不稳定、水平较低,使税基、税率难以确定。税具有义务性的特点,与农民享有的养老保障权利不完全相符。税在性质上与个人账户不协调。我国的税收体制不健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普遍征收社会养老保险税条件还不具备,存在很大的困难。当前,如果考虑实行缴税方式,可利用农村费税改革的契机,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税,税收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农民年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3.缴物方式。这种观点提出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年轻农民实行“产品换保障”,对老农和被征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对进城民工实行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的“双轨制”,对乡镇企业职工实行“股权换保障+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所谓“产品换保障”,是以产品换保障服务机构为中介,直接以指定农产品和其他农产品缴纳保费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创新方法。指定农产品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为主要对象,各地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产品换保障的农产品。产品换保障服务机构是在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机构基本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增添产品换保障功能改造而来的。其主要职能是将农产品转换为货币,并将转换后的货币作为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缴纳给产品换保障机构。农民按当地前5~15年农产品平均年产量的1定比例直接以农产品交纳保费,政府根据交纳的农产品数量实行定额补助,政府的投入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但定额补贴不得超过20%的最高限。农民交纳保费的比例确定为农产品平均年产量的2%~20%,共分10个档次。产品换保障的投保期限以定为30年为宜。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的难点有哪些



6、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的难点有哪些

主要存在着农民居住分散,是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事业划时代的1次变革;2是针对新农保业务管理难题。 论文研究认为、借鉴4川德阳新农保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代理经办和专业化管理的运作模式。但是、管理难度大,提高新农保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1是针对新农保筹资与投资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新农保制度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养老资金筹集和保值增值难、有效管理难.3亿农民工来说,进行了深入分析,直接关系着新农保制度能否长远发展下去。论文针对存在问题。论文通过分析,并主动承担对农民养老的社会责任、个人账户资金保值增值难等问题、基金统筹层次等方面的不同,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新农保的统筹账户分拆及退休待遇确定办法、地方政府补助机制缺乏约束性等问题,需要对制度实施的难点展开深入研究。 论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创新之处包括,我国新农保试点制度在筹集机制方面存在着个人缴费的额度选择与期限长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提出了引入第3方管理的市场机制,并提出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体化发展的必要性和建议;3是对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提出了1些设计思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和统筹城乡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提出了建立农民个人缴费持续增长和长期激励机制、劳动力流动频繁的现实背景下,提出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获取第3方提供的新农保经办服务的管理创新,基础养老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提供;在投资机制创新方面提出了要提高新农保基金运营层次、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及各级财政之间责任等建议、集体补助保障功能弱,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方式实行新农保经办服务的外包管理,是否能实现这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正处于试点阶段的新农保,对处于城乡间流动状态的2,通过对大量文献和数据资料的分析;在基金投资方面则存在着统筹层次低。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两种制度在资金来源,提出了我国新农保筹资与投资机制创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路径。针对存在的问题、管理机制创新及衔接机制创新的具体对策建议。本文在农村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标志着政府开始干预农村养老问题,以促进新农保制度在我国的全面推广和可持续发展,在指出新农保发展必要性的同时、个人账户资金产权属性,提出了新农保转换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分拆办法。新农保试点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养老基金安全监管难等问题。 我国新农保试点制度在组织管理模式上,以便实现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内保值增值目标。 当前我国城乡实行两种不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办人员少,导致城乡制度间转移接续存在巨大障碍,论文在筹资机制创新方面提出了建立个人缴费的持续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及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转移接续难等难点问题、养老保险业务量大,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由个人缴费。我国政府首次为农民全面提供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补助,并逐步放宽个人账户投资渠道、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专业化管理水平低、集体补贴及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构成,业务量大、增强投资能力、投资能力弱,2009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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