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尊老卡发放标准,苏州如何办理非营业性养老院?向哪个部门申请,需要哪些资料?镇府有什么扶持政策?
1、苏州尊老卡发放标准
苏州尊老卡发放标准如下:
1、对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尊老金;
2、对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尊老金;
3、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尊老金,重阳节再发放敬老金1000元。周岁时间统1按公历生日的当月计算。 苏州尊老卡使用途径如下:
1、领取尊老金,可以挂失,不能透支;
2、具有优惠或免费乘坐市区公共交通、游览园林景点等功能;
3、在尊老卡合作门店消费可享专属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3十7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第3十8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 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第3十9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第4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 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2、苏州如何办理非营业性养老院?向哪个部门申请,需要哪些资料?镇府有什么扶持政策?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具备下列条件: (1)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社会福利机构必须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场所。其中,全日制社会福利机构应当设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医疗室和室外活动场所,配备1定的医疗康复设备;每床位平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的场所和设施应当与其开展的服务活动相适应。 (3)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社会工作者、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卫生技术人员、特殊教育教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工种工作人员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者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 (5)炊事员具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者上岗证书,服务对象超过200人的有1名专职营养师。 (6)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7)国家、省规定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其他规范、条件。 到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办理即可。 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由实际投资者直接申请;合作申办的,由合作者商定1名代表作为申办人。 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和拟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组织或个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拟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章程。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宗旨、服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资金来源、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变更和终止程序、负责人的产生及职权范围等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必要事项; 4. 拟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合法场地使用证明或经公证的租赁合同书;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筑规划、设计图纸和建筑平面图,并注明下列各项内容: (1)机构的详细地址; (2)机构建筑总实用面积和室外活动空地面积; (3)所有房间、洗手间、浴室、走道的位置和尺寸; (4)门窗、矮墙、间隔、洁具的位置和准确尺寸; 6.建筑设计、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7.管理人员的名单和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8.其他必须出具的证明。如合伙办的,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伙协议书。 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和实地验收。民政部门依据以上资料并到实地察看审查,条件具备的发给《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申请表》,由申办者填写后交回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审批并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华侨、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在本市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向省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省外经贸部门办理。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根据机构性质,依法履行登记手续。 从事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到区、县级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从事营利性服务活动的,依照工商管理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来源:中国敬老院网。
3、苏州乐颐养老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苏州乐颐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的养老产业服务管理公司,通过养老产业方案解决(托管)、长者终身托付、养老服务站等项目,打造专属的养老产业平台,为养老产业链上的机构、企业提供最专业的后盾支持,打通养老产业调研、立项、规划设计,营销策划,运营管理、文化传媒,科技研发,法律支撑,物业管理,人才培训及输出、心理咨询等各个环节,对养老机构进行指导或全方位托管,成为其最坚实的产业后盾。苏州乐颐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养老项目的投资、咨询、管理;适老化家具、电子产品、软硬件、装饰装修的研发设计销售、展览展示会务服务;物业管理。通过营销、法务、传媒、科技、设计、人才、物业、基金、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体系,运用科技化的管理方式,整合各类养老相关资源,实现最终落地化的养老产业服务。 法定代表人:徐麟 成立时间:2014-06-05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508****5301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苏州市锦帆路79号。
4、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较好的有哪些城市
成都 成都:医疗条件较好 老年人偶尔生个小病实属正常,医疗条件不容忽视,退休人士的医疗服务需求较高,医疗水平是选择退休城市的重要标准。而内陆城市医疗水平最高的应该是成都,其拥有以华西医院为代表的近20家3甲医院,医疗水平在国内堪称1流。 昆明 昆明:消费最低环境宜人 “7彩云之南,悠悠春城梦。”昆明,是1个让众多追求生活真谛的人圆梦的城市。云南的气候、水土,加上昆明位于滇中,因此,昆明的鲜花不论季节,在冬天,仍然可以看见娇艳的玫瑰。 另外,昆明的物价很低,低廉的物价确保了昆明人能在收入水平偏低的情况下保持较高生活水准。与全国其他大城市相比,昆明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的房价让林京实现了“住房梦”。内陆城市房价最为合适的是昆明,拥有医疗和基础设施完善,空气质量好,气候宜人,城市的快乐指数也很高。 上海 上海:经济发达 上海(Shnghǎi),是中国第1大城市,中国4个中央直辖市之1。是中国最大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上海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中部的长江口,拥有中国最大的工业基地、最大的外贸港口。经济发展也为上海提供了最为先进的医疗条件。 大连 大连:快乐城市 网民们认为令人最快乐的城市之1,大连地区淡水资源总量为每年37.8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34.2为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为8.84亿立方米,两者重复水资源量5.8亿立方米。 大连位于北半球的暖温带地区,具有海洋性特点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4季分明。 海口 海口:环境较好海滨城市中房价较低 海口市是环境最好的城市,全年有311天空气质量为优,良好的空气质量对身体健康的重要程度。海滨城市中,海口是房价最低的城市,也是10大退休城市中的最低住房均价。 “海口”1名最早出现于宋代,迄今已有9百多年的历史。十佳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 苏州 苏州:诗意栖居 苏州是中国文化宁谧的后院。在为自己挑选老年栖居城市时,王明达想起了余秋雨在《白发苏州》中对苏州的这1描述。这座以园林著称的城市适合白发人居住吗?这是王明达最关心的。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 苏州不是个夜生活十分丰富的城市,粉墙黛瓦,小巷幽深,处处流露出安然与闲适,生活成本不太高,是个比较适合生活,尤其适合老年人生活的城市。苏州市区目前的房价与旁边的杭州相比,还算可以接受。 青岛 青岛:气候宜居 由于海洋环境的直接调节,受来自洋面上的东南季风及海流、水团的影响,故又具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点。空气湿润,温度适中,4季分明。 烟台 烟台:未来城市化进程加快更加提高生活品质 从城市化周期的角度来看,烟台仍然处在郊区城市化与中心城区升级并存的阶段,且由于旧城改造等多方面问题,郊区城市化的速度远远高于中心城区的升级速度。但从世界城市化进程的经验来看,未来10到20年,烟台将逐步从郊区城市化阶段进入到中心城区复兴阶段。 珠海 珠海:气候舒适房价尚可接受 珠海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为22.4摄氏度,周帅曾几次出差珠海,觉得呆在这座安静、美丽的城市非常舒服,走在情侣路上,会看到珠海的象征 ——珠海渔女的石刻雕像。目前珠海的房价尚可接受,但是必定会涨,如果将来真要定居珠海,就要趁早在珠海买房,退休之后才能在这个浪漫之城生活。 厦门 厦门:全国环境最好城市 厦门1年4季花木繁盛。由于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栖息着成千上万的白鹭,形成了厦门独特的自然景观,又因为厦门的地形就像1只白鹭,因此被人称为“鹭岛”。 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可以说这里是全国环境最好的城市之1。海水环绕、沙滩广阔、阳光和煦,由于生态环境良好,厦门空气清新,栖息着成千上万的白鹭,形成了厦门独特的自然景观,又因为厦门的地形就像1只白鹭,它因此被人称为“鹭岛”;除了自然风光优美,厦门的城市环境也非常整洁,是我国著名的旅游城市。 “未来,厦门在出让土地时,可能将要求开发商必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使小区生活污水达到0排放;建筑的屋顶和外立面也将逐步安装太阳能电板,可再生能源将逐步取代传统的化石能源。”这些都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国际能源专家白瑞华为厦门作的低碳城市总体规划。
5、苏州社保局电话人工服务电话?
苏州社保局电话:0512-12333。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邮编:215031。E-mail:web@rsj.***.cn。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机构职责: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统1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市区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1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以上内容参考: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6、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1条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助家庭,为6十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助浴点、虚拟养老院等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第4条 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引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助餐、助浴、助行、家庭保洁、代购代缴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体检、医疗康复、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和家庭护理服务; (3)安全指导、紧急救援等服务; (4)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第5条 居家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下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1)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在本市退休的老年人定期免费体检; (2)本市户籍的8十周岁以上老年人、7十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3)本市户籍属于政府养老援助对象的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十6小时、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4十8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4)本市户籍7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承担费用标准。 政府提供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第6条 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居家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赡养人、扶养人承担相应的费用。第7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2)统筹规划、组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4)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5)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政策; (6)对相关部门和下1级人民政府履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第8条 市和县级市(区)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指导、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工商、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环保、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专职、兼职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对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和服务需求等调查;协助政府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社会交往、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承接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十1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十平方米的标准,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十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般规划在住宅区出入口附近等居家老年人出入方便的地段;没有配置电梯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3层。 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能满足有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 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调整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时,应当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