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领取计算方法每年交2千交15年第1个月能领多少钱,贵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0修改)

2015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领取计算方法每年交2千交15年第1个月能领多少钱



1、2015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领取计算方法每年交2千交15年第1个月能领多少钱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1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2015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领取计算方法每年交2千交15年第1个月能领多少钱答: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而制定出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的1种新型保险。在我国,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法耽瘁甘诓仿搭湿但溅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假如你今年46岁,每年按1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1500元,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0(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复滚利息)÷139=72.39元。 2016年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1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不同的交费所能领取养老金各是多少? 交费年限的不同对于领取养老金有没有影响?(比如每年交同样的费用,有的交2年就到60岁了,有的要交5年才到60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都有关系。具体计算方法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60岁以上农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1的参保人,可申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从参保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至终老: (1)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



2、贵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0修改)

第1条 为了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管理活动和养老服务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第3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第5条 市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6条 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第7条 依法注册的企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养老服务机构。第8条 设立公办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设立非公办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登记情况通报同级民政主管部门。   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民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和提供本辖区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第9条 养老服务机构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或者养老服务机构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民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 养老服务机构因停业或者其他原因需终止养老服务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主管部门提出终止服务的报告,妥善安置服务对象,做好清算工作,并依法向有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1条 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优先规划定点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区位地段。属于非营利性福利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下列优惠扶持政策:   (1)依法减缴或者免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2)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3)用水、用电、用气均按当地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执行;   (4)依法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民政主管部门根据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量、入住情况给予适当的建设、运营补贴。   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不得以任何名义抵押、转让。第十2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和按照国家规定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十3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并张榜公布。第十4条 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其中,护理人员与自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10,与半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6,与全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4;   (2)定期编制老年人营养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   (3)按规定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医务、护理人员;   (4)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5)定期为收住的老年人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患传染病的老年人,按照规定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等措施,并通知送养人;   (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看护工作;   (7)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测、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   (8)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和住处进行消毒,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整洁;   (9)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第十5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关爱收住的老年人,不得歧视、虐待、遗弃服务对象。第十6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其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严格执行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1批不适应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政策和规章的决定



4、贵阳花溪大学城有多少所大学

贵阳花溪大学城的大学:

1、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仅有的8所国立师范学院之1。

2、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是1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法学、哲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大学,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第2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3、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1,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由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对口支援建设。

4、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集教学、科研、医疗1体的省属中医药高等学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扩展资料:政策扶持:

1、设立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首期资金5000万元,逐年递增。鼓励大学生在新区创办的企业或项目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获得支持的,给予等额匹配。

2、大学生在新区创办科技研发、软件开发、数据分析、文化创意、民俗工艺、电子商务、生态农业、专业咨询、教育培训、社会养老、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流配送等企业的,3年内给予其对新区贡献的全额奖励。

3、每年开展1次大学生创业“金点子”评选活动,给予前十名1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设立大学生“点子仓库”并公开征集发布,被采用且在新区落地的“点子”,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产业基金扶持。

4、创立大学生“点子交易市场”,将“点子”转化为企业主营项目落户新区的,给予落地企业购买“点子”成交额20%的补助,最高200万元;3年内按其年营业收入给予20%的补助,最高500万元;转化成果主营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3年内给予10%的补助,最高1000万元。

5、为鼓励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大学生(含在校或毕业、肄业5年内且年龄在36周岁以下的大学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在贵安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创业落户,以务实举措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助推大学生实现创新创业梦想,特制定以下若干政策措施。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贵州花溪大学城百度百科-贵州医科大学百度百科-贵阳中医学院百度百科-贵州财经大学百度百科-贵州民族大学百度百科-贵州师范大学。



5、在贵阳怎么办养老院

1、办理养老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2、办理机构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

3、申办材料 (1)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4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6.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7.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3)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时,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4、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如被批准)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有关文件→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办理登记手续。

5、办理时限 民政部门自受理筹办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做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6、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7、取得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以后,要向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才可以正式营业。

8、政府支持公民个人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公民独资或与政府联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更详细的政策尚在制定中建议最好去当地的有关部门详细咨询1下,各地的政策应该会有所不同!最后,祝你成功哦!。



6、贵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改)

第1条 为了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养老机构。第3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第4条 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5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区(市、县)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6条 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民政部颁布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第7条 依法注册的企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办养老服务机构。第8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和本辖区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第9条 养老服务机构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或者养老服务机构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 养老服务机构因停业或者其他原因需终止养老服务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终止服务的报告,妥善安置服务对象,做好清算工作,并依法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1条 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优先规划定点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区位地段。属于非营利性福利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下列优惠扶持政策:   (1)依法免收或低限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   (2)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3)用水、用电、用气均按当地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执行;   (4)依法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5)民政部门根据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量、入住情况给予适当的建设、运营补贴。   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不得以任何名义抵押、转让。第十2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服务内容和方式;   (3)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4)服务期限和地点;   (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其他约定事项。   服务合同的期限1般不超过5年,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第十3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并张榜公布。第十4条 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其中,护理人员与自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10,与半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6,与全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4;   (2)定期编制老年人营养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对老年人膳食经费建立专门账户,并定期向老年人及其送养人公开账目;   (3)按规定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医务、护理人员;   (4)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5)定期为收住的老年人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患传染病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等措施,并通知送养人;   (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看护工作;   (7)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测、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   (8)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和住处进行消毒,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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