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今后南宁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物业养老服务用房是干嘛的
1、新规!今后南宁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要买房子的小伙伴注意了! 10月8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 《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对今后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有了新的规定! 对大家来说, 绝对是利好的消息! 赶紧往下看↓ 昨天(10月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后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今后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能少于300平方米。 什么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社区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保健康复等服务场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其实已经由来已久了,这次的《办法》明确提出,南宁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经济适用房等都需要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网络图片 按照《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办法》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位置、空间、设施设备、消防、建设期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办法》还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建住宅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 网络图片 没有履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为了保证建成后能够顺利移交,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该和城区人民政府1起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并申请登记。 网络图片 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职能审批审核住宅规划、建设和不动产登记证有关资料时,没有履行职责造成应配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缺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办法》不只在规划建设上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在建设完成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使用功能上也有相关管理规定↓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有以上行为的,由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令限期改正或收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社区有了相应的养老服务, 大家的生活质量也会随之提升~ 为《办法》点赞! 记者:雷俊 来源:930老友记。
2、物业养老服务用房是干嘛的
小区里的养老房指的是专门为年长者提供的住房,生活配套设施1个也不能少。我们都知道父母的晚年是否幸福,居住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父母的置业中大环境是关键。 养老房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要比较齐全,周边医院、银行、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1个也不能少,有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住别墅,这样能安静享受晚年,远离人多噪音环境。因此,小区养老房主要是为年长者提供,帮助其安享晚年的。
3、出让土地用于社区养老用房交契税吗
1般情况下,出让土地用于社区养老用房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但是,如果出让的土地是商品房的话,则需要缴纳契税。
4、南宁新建小区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且承载服务设施的房屋。未来将是:
1、父母退休了,闲来无事,想找人唱唱歌、跳跳舞,要是有个敞亮的活动室就好了!
2、父母年纪大了,买菜做饭不方便,自己工作又忙,要是有个社区食堂就好了!
3、父母身体不好,需要有人照顾,要是社区附近就有照料中心,白天上班前送过去,晚上再接回家,这样就好了……。
5、社区养老用房的产权归属
社区养老用房清岁的产权是归业主的。 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1个建筑区划内拥有1个或者1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逗正禅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1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山尘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6、物业养老服务用房是干嘛的
为年长者提供的住房。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保健康复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