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扶持力度,国家对养老机构服务如何规范员工管理制度是什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扶持力度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扶持力度

(1)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保障。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到2015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5%以上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机构,确保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需求。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采用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可根据土地用途,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具体类型,参照成本逼近法等方法进行地价评估后,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鼓励用地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村级建设留用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协助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用房,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配建标准。新建小区在交付时须配套相应面积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小区要通过腾退、置换相应房产予以配置。已经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用房要确定产权,切实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鼓励城乡社区利用布局调整后的学校、办公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改造或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含亩3)加大资金支持。省财政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并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1次性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补助;对租用用房且租用期3年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达到前述条件的,省财政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对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补助标准。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订。 (4)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谈颤森。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并认定为非营利性组织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洞枯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国家机关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予以减免照顾。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1次性接入费,养老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维护费标准按不高于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基本维护费标准的50%协商收取。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税费支持政策,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执行。

国家对养老机构服务如何规范员工管理制度是什么



2、国家对养老机构服务如何规范员工管理制度是什么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征求意见稿依法完善了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的应对措施。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7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8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9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紧急联系人。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2十条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地方不执行怎么办



3、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地方不执行怎么办

不执行有不执行的难度,首先养老问题这两年众人皆知,出现了很大缺口,国家提倡以房养老也只是在试点,而且据我了解效果并不是很好,主要是房产归属问题在法定继承人和银行之间产生很大分歧。其次,中国的养老习俗有别于国外,1般以居家养老为主,很多人不愿去养老院;还有就是我国现代养老体系起步很晚,大概在80年代末期,与西方国家有很大差距。养老体系建设是1项长期的、持续性投入的社会工程,不是短短

3、40年就能完善的,因此,国家对养老体系建设越来越重视相信在10年之内就会有1套比较完善的机制了。

11月15日国务院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减免7项收费,这1政策是哪7项费用?



4、11月15日国务院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减免7项收费,这1政策是哪7项费用?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77号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的规定,现就减免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1、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2、上述免征或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 (1)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 (3)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简称省级设立)的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公布减免省级设立的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应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对本地区出台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类收费。

4、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减免相关收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5、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1月1日。

【题文】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以房养老这方面的试点,目的是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上述《意见》表明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应对的问题是( )A.人口素质偏低B.人口增长过快C.人口数量大D.人口老龄化



5、【题文】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以房养老这方面的试点,目的是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上述《意见》表明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应对的问题是( )A.人口素质偏低B.人口增长过快C.人口数量大D.人口老龄化

试题答案:【答案】D 试题解析:【解析】 试题分析:如今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快,这是我国人口的1大特点,为此国家出台专项措施,如: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所以D是正确的,其他选项均不符合题意,排除,故选D。 考点:本题考查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养老服务免营业税政策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养老服务免营业税政策

真幸运,最近刚好研究这个,发给你, 养老院享受的税收优惠涵盖多个税种。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1)项规定,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不管养老院由谁投资兴建,也不管营利性或非营利性,1律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和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规定,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虽然财税〔2000〕97号文件还规定了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但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废止。现行车船税法对养老机构没有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所以,除营业税外,享受优惠都以非营利性为前提。因此,能否享受优惠,关键在于民政部门是否认定养老院为非营利性。1定要实事求是,税务机关除了要求你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还会每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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