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规定养老机构收押金不得超过月服务费六倍,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南京拟规定养老机构收押金不得超过月服务费6倍



1、南京拟规定养老机构收押金不得超过月服务费6倍

6 月 27 日,记者获悉,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即日起至 7 月 26 日,南京市民政局就《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 " 草案 ")公开征集意见。根据草案,南京拟规定养老机构收取押金不得超过月服务费的6倍。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草案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都拟作细致规范。比如在机构养老服务部分,标明服务类型。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保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劳动模范。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2、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1月25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共有228位代表提出423条意见、建议,将重复意见合并后为66条。其中,对法规条文进行修改的意见、建议有21条,对落实法规、加强居家养老工作意见、建议的有45条。根据这些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草案的十8个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条例所覆盖的范围是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是否对户籍有限制。对此,李小娟解释称,本条例所涉及的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是面向所有在京居住的老年人的。但是在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中,比如高龄失能老人等困难老人的补贴等方面,是针对北京市户籍人口的。“具体还有哪些针对北京市户籍,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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