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社区养老服务如何开展?

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4)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百7十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社区养老服务如何开展?



2、社区养老服务如何开展?

随着人类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不仅如此,中国还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如何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使老年群体真正感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这是当今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社区养老服务,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社会组织、民间力量纷纷参与,形成了迅速发展的态势。但是,从总体上来说,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老年服务重形式轻内容,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缺乏专业护理技能,交费项目与服务内容不匹配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社交娱乐缺乏等。加强和完善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应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引导和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首先,政府需要加强立法,规范老年服务行业,在政策上对社区养老服务营业资格、从业人员素质、服务内容范围、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以及免税等优惠扶持有1个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在政策制定上,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鼓励采用灵活多样适合老年人养老生活的服务方式和经营方式。特别要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关怀,给予政策方面倾斜,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再者,政府需要转变角色,加大政府职能转变,要改变管理责权和手段,通过政策和法律手段,引导和鼓励民间机构参与,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最后,政府还需要建立督查机构,了解负责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社区养老服务单位,进行财务账目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经常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促使社区养老服务单位牢牢绷紧“服务质量”这根弦。必要时,甚至要走进老人圈,倾听老人们的呼声,把老人们的需求转化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要求。通过社区的全方位精心照料给老人带来真正的幸福。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实现管理、人才和服务的专业化老年人1旦从单位退休下来,角色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单位人变成社区人。他们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会逐渐转向社区,从此与社区之间产生息息相关的生存依附关系。因此,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要为老人提供“集养老、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于1体”的多元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第1,从业人员专业化。1方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要与大中专院校对接,从专业院校选用相应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队伍。通过不断补充新生力量,夯实从业人员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另1方面,吸纳下岗或闲杂在家的社区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培训,这些社工通过学习可以掌握基本技能、熟悉护理业务、学会情感交流,他们在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第2,服务管理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事业能否长期持续发展?关键看有没有专业的管理方式、先进的管理手段,有没有为老年人“量身定做”的服务菜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充分满足不同年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相邻两个社区可以结成联盟,根据社区现有特长,分类分头包干各1半,把两个社区同属1类养老方式的老年人集中起来,实行专业化管理。通过有效整合资源,相互弥补不足,给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必须彻底改革资金渠道来源单1的老模式,要通过多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方式,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企业赞助、有奖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和社区共同出资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短缺问题,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满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创新服务理念,开辟社区养老服务绿色通道在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当下,“互联网+”模式层出不穷,从而极大减轻劳动者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使人们从繁忙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社区养老服务在集中养老统1管理的基础上,可以把本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也纳入到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中来,延伸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范围,为更多的老人提供服务。首先,利用公共资源平台,建立微信群。给居家养老的老人们(或家庭)建立微信群,建立家庭服务健康档案。老人需要社区提供某种服务,可通过微信传送到社区,社区通过微信或上门来帮助老人,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样社区可以对居家养老群体的老人实行动态管理。其次,创建“互联网+”模式。采集个人信息,包括家庭居所、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病史记录、家庭人员关系等资料。自主研发养老服务APP。通过互联网加大社区养老服务的模式。同时,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如:安装室内无障碍扶手、煤气报警器、卫生间(床头)紧急呼叫器等生活便利设备。总之,通过创新服务理念,来提升居家养老这1人群的服务质量,使居家养老的老年群体也能享受到社区养老服务的情感安慰,把社区养老服务的积德好事辐射到每1位老年人。

养老机构能否上市证卷公司集资?



3、养老机构能否上市证卷公司集资?

中国已经步入老年社会,老年人养老势在必行,大型养老机构信誉好服务好的应该会在资本市场融资,让这些机构做大做强,并且让社会来监管。

养老院监控属于民政监管职责范围吗?



4、养老院监控属于民政监管职责范围吗?

养老院监控属于民政监管职责范围,原因如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在出台7年后迎来大修。随着新《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曾经在养老服务中存在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协同机制不紧密、欺老虐老等行为时有发生、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等问题,都有望得到破解。强化民政监督检查职责新《办法》贯彻综合监管要求,明确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强化民政部门监督检查职责,明确实施“双随机、1公开”的监管方式,且要求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检查。针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问题,新《办法》明确民政部门防范、监测和预警职责。新《办法》还规定了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活动的处置办法。此外,新《办法》加大了事后惩戒力度,增加了警告的处罚方式,完善了养老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方式,将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未依法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等行为增加为应当予以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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