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县级养老服务协会需要哪些手续
1、成立县级养老服务协会需要哪些手续
成立的条件和程序是:
1、社团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有50人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混合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5、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经费;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交下列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证明;
4、章程草案;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
6、社团拟任领导人兼职批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3、民政部门经审核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筹备的须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4、社团自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1、通过章程;
2、选举产生执行机构;
3、选举产生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筹备期间不得开展以外的任何活动)。
5、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大会通过的章程;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审查文件;
4、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名单;
5、会员花名册;
6、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
6、民政部门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团准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7、社团办理成立登记及领证的手续:
1、交付成立登记费、证书工本费和公告费;
2、领取社团登记证书;
3、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印章。
8、社团办理备案手续:
1、印章样式登记备案;
2、银行帐号登记备案;
3、社团会员证式样备案;
4、社团徽记式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