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什么意思
1、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1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3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2)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 注重统筹发展。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3)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1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涌现1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1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1批知名品牌。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养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1步弘扬。
2、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各地要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要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 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各地区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
2、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什么意思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场所。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建设在地面1层,并与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存储源等区域保持合理间距,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应满足消防、疏散及救护等要求,内部应通水、通电、通网络等。对分期开发的地块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安排在首期,且不得拆分。重要意义: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3、日照市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以及相关保障激励、监督管理等活动。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相统筹,旅居相适宜,具有现代化海滨城市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第4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对在养老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和奖励; (3)根据职责权限,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4)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5)完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6)制定、公布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7)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 (8)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相应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9)对养老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当地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 (十)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事业与产业发展,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1)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依法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 (十2)其他相关工作。第5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力度,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 (1)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2)对进入本市养老机构工作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者入职补贴; (3)定期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支持推荐优秀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 (4)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护士、康复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注册考核的,其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养老服务组织应当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6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培训考评、管理监督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护理、健康管理等老年健康工作。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大数据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侨联、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协会、慈善组织等群团组织,依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7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养老服务工作; (2)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4)引导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4、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5、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服务形式有哪些?
1是机构医养模式。按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主次不同,又分为3种类型。“养中有医” 型:以养老机构为载体,内设医疗机构,如红花岗1鑫老年养护院,赤水正康老年护理院;“医中有养” 型:以医疗机构为载体,开展养老服务,如遵义康复医院、赤水市同仁养护中心;“医养融合”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共为载体,开展医疗康养,如汇川区板桥镇卫生院、汇川区上海宏天养老服务中心。 2是社区医养模式。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为老年人提供医养护1体化服务,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和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如上海路社区卫生服务,红花岗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通过与社区联动,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智慧养老。 3是商业医养模式。依托我市便利交通,气温宜人,旅游资源富集,生态环境优良,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完善,旅游避暑与养生产业结合。如赤水市天鹅堡康养中心、汇川温泉康养城,力帆娄山栖谷养身度假区等吸引了重庆、成都广大老年朋友前来度假养生。
6、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日间托养、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购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体检、医疗康复、保健指导、健康教育等医疗护理服务; (3)关怀访视、生活陪伴、情绪疏导、临终关怀等精神慰藉服务; (4)紧急救援、安全指导、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其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1种服务形式。 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1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背景是什么
1、我国人口老龄化国情日趋严重。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汹涌而来的白发浪潮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尚未形成完善体系的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2、实现“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我国经济尚处于不发达阶段,政府财政拿不出更多的经费来全面发展以机构养老为主的老年人福利事业。
3、养老服务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家庭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的强化和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居家养老服务原则是什么
1、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2、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
4、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5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十3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3十7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