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智慧社区服务平台?乐聆智慧养老是骗子吗

什么是智慧社区服务平台?



1、什么是智慧社区服务平台?

乐聆智慧养老是骗子吗



2、乐聆智慧养老是骗子吗

不是。 乐聆是做智慧养老的,也就是智慧社区。为老人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乐聆是国内第1家名称中带有智慧养老的公司。他家还是不错的,软硬件结合,都是自主研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还有优质的服务。而且养老方案也是独创的,已经对外输出,模式是可以复制的。目前没有报道说乐聆智慧养老是骗子。 “乐聆”智慧康养集团企业,是1家集高科技研发、生产制造、运营服务于1体的“大数据加互联网加智慧康养”科技型企业联合体,由天津乐聆康养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乐聆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乐聆北京、上海、安徽、武汉等分公司和天津市智慧康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生态链企业组成,总部设立在天津。

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的管理目标?



3、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的管理目标?

、 系统化管理系统化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的1种管理方法。它强调任何组织机构都是1个完整的系统,都应该按照系统学原理与方法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以保证组织机构近期和长远发展目标实现。系统化管理不仅应用于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的建立,更多地应用于产品(服务也是1种产品)质量管理。强调把组织机构各部门、各环节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严密地组织起来,规定他们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责任、任务和权限,并建立统1协调这些活动的组织机构,在组织机构内形成1个完整的质量管理工作体系。这个体系就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 ISO )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150多家国家和地区推广了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国内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广东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国办社会福利机构都推行ISO9000族质量标准体系认证,所产生的效果是积极和显著的。通过认证,帮助养老机构建立1套完整、被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其部门与岗位职责更加清晰,经营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也帮助打造品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利用非价格因素提高了机构在业内的竞争力。

2、 制度化管理制度是用来规范组织机构和员工行为的1种手段,也是各种管理手段实施的基础。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规章制度。大家共同遵守规章制度,才能使组织机构管理规范有序,工作井井有条,更容易实现组织共同奋斗的目标。此外,大家共同遵守规章制度,容易形成良好的习惯,由此逐渐形成组织机构文化,使制度化管理演化为文化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不切合实际、不合理、不科学的规章制度往往不能被员工认同、理解、接受和执行,使制度流于形式,成为1种摆设。其次,组织机构领导要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制度。现实工作中,偶尔可见制定制度的人首先不遵守制度,甚至是违反制度,给制度的实施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制度属于法规的范畴,实施制度化管理还应注意3个问题:1是有法必依;2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搞下不为例;3是功过清晰,奖惩分明。

3、 标准化管理麦当劳、沃尔玛和海尔等成功企业,它们的共同之处就在于推行了标准化管理。这3大中外知名企业之所以成功,与企业标准化管理的思想、体制、手段、方法、服务、技术等是分不开的。标准化管理是在企业管理中,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的每1个环节、每1个岗位,以人本为核心,制定细而又细的科学化、量化的标准,并按标准进行管理。标准化管理可以使企业从上到下有1个统1的标准,形成统1的思想和行动;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企业形象;更重要的是标准化管理能使企业在连锁和兼并中,成功地进行“复制”或“克隆”,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在扩张中不走样、不变味,使企业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标准化管理不仅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特别适用于老年社会福利机构。需要标准化的内容涵盖生产、经营、服务与管理的各个环节,不仅各个生产、服务、经营环节需要标准化,用人机制、机构设置、行政事务工作、监督、管理、评价也要标准化,大家在标准化框架下,各司其职,才能实现组织机构的奋斗目标。

4、 目标管理化目标管理化是强调根据既定的目标进行管理,即围绕目标,以实现目标为中心所开展的1系列管理活动。这种管理的主要特点是:(1)强调活动的目的性,重视未来发展研究和目标体系的设置;(2)强调用目标来统1和指导全体员工的思想和行动,以保证组织的整体性和行动的1致性;(3)强调根据目标进行系统整天管理,使管理过程、员工、方法和工作安排都围绕目标运行;(4)强调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目标要求实行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以提高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5)强调根据目标来考核绩效,以保证管理活动获得满意的效果。通常,养老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会与属下的养老机构协商并签署目标责任(多为年度目标责任,亦可为任期目标责任),并依据目标责任实现情况考核机构主要领导工作业绩。机构领导在接到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责任后,经过研究、协商将机构的总体目标分解到科室,由院长与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状),其内容包括年度(或季度,或月度)经济责任指标、床位利用率、服务质量、老人的满意度、差错与事故控制、能耗与物质消耗等指标。各科室负责人还可以把科室目标进1步分解到住区或班组,形成层层工作有目标责任、层层抓目标落实的局面。各级领导考核下属部门目标完成情况,以决定各部门工作业绩以及工作分配、奖金发放和年度评优奖励。目标管理使系统的整体管理,运用得当,将显著提高养老机构的经营效益。关键要看责任目标定的是否合理、恰当。

5、 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科学在机构管理中的应用,是计算机技术对机构管理的影响、渗透以及相互结合的产物。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养老机构采用“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杰佳通智慧养老云平台为例,角色分层管理,在财务、人员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安防监督、服务内容上等养老机构管理及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信息化的革新。即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效力,而且还规范了养老机构经营、服务与管理行为,使养老机构服务上水平、管理上层次。“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涵盖了养老机构业务管理、医护管理、药品管理、人员管理、就餐管理、费用管理等模块,几乎涉及养老机构的方方面面,是养老机构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或手段。

6、 其他管理其他如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方法。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我国各行各业管理手段之1,它体现了企业文化。只有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达成共识、消除误解与隔阂,才能使整个养老机构工作井然有序进行。养老机构不仅要重视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而且还要重视入住老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发挥养老机构党、政、工、青、妇组织和机构管理委员会的优势,层层做好员工和入住老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不断努力。

天津2022年开办养老院补贴政策



4、天津2022年开办养老院补贴政策

1、补助补贴政策(1)养老机构 1.1次性建设补贴 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000元1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1次性建设补贴。 2.床位运营补贴 对公建民营、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非营利养老机构和接收经济困难且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月给予每张床位补贴100元;收养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月给予每张床位补贴300元。 政策依据:《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4〕57号)、《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9〕45号) (2)照料中心 3.照料中心运营补贴 参加运营机制改革试点的照料中心,采取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方式,引进社会组织、企业或养老机构负责照料中心的运营工作。按照平均每个试点照料中心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政策依据:《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扩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津民发〔2015〕52号) 4.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运营补贴 社会办照料中心经年度评估合格后,按照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给予运营补贴,每个试点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 政策依据:《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兴办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试点的意见》(津民发〔2018〕34号) (3)老人家食堂 5.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 本市户籍80岁以上或本市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时暂不享受助餐补贴)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给予每餐3元的助餐补贴。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为老年人每发放1次助餐补贴,给予老人家食堂2元的运营补贴。 政策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30号)

2、优惠政策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社区利用公建配套设施开展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租金。对于空置的公租房,可以免费供社会力量在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关部门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政策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_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津党办发〔2019〕23号)、《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6〕452号)

3、金融支持(1)保险保障 我市将承担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承包运营照料床位机构)和开展社区延伸服务的养老机构等,纳入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 政策依据:《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我市开展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6〕32号) (2)中国银行的金融支持 1.专项信贷额度支持。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设立20亿元专项养 老信贷额度,根据企业情况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 等融资服务,用于企业支付租金、员工工资、日常经营_购、购买自建改 建经营场所、购买专用养老服务设备等需求。 2.其他支持。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还提供专属融资产品服务、优先受理快速审批、降低服务收费标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提供线上金融便利服务、多元化挨-供综合解决方案、全球化搭建跨境撮合平台、积极参与政府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政府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等支持。

天津乐聆养老服务公司是做什么的啊?怎么样啊?



5、天津乐聆养老服务公司是做什么的啊?怎么样啊?

是做智慧养老的,也就是智慧社区。为老人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乐聆是国内第1家名称中带有智慧养老的公司。他家还是不错的,软硬件结合,都是自主研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还有优质的服务。而且养老方案也是独创的,已经对外输出,模式是可以复制的呢。

天津发布启动促进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意见公告



6、天津发布启动促进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意见公告

8月4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1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在认真研究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就汽车消费、家电消费、住房家居消费、文旅体消费、夜间消费、农村消费、会展消费、新型消费及优化消费环境等9大板块,提出了20点针对性措施意见,以致力于大力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提振我市的消费信心。以下为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细内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1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住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利契机,大力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提振消费信心,特制定以下措施。

1、鼓励汽车消费1.增加个人专项摇号指标。定向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市交通运输委负责)2.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对个人购买新能源车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公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氢能交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在我市大型钢铁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网路货运平台企业等领域推广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搞活2手车市场。推动2手车交易市场接入线上交易平台,扩大线上交易规模。鼓励新车销售企业开展2手车经销业务,发挥企业品牌优势,推出符合企业标准的2手车。落实国家部署,对符合国5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2手车,取消迁入限制,促进2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家电消费4.强化家电消费扶持。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针对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等县域6区,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引导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电冰箱、空调、电视机、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鼓励开展家电促销活动。积极举办“惠民补贴消费月”“家电购物节”“暖心家装节”等活动,鼓励大型商场、家电生产企业、电商平台等企业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扩大住房家居消费6.稳定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分区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降低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型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7.扩大家居消费。鼓励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卖房加赠家装、家具、家电等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文旅体消费8.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整合优化我市在河、海、港、洋楼以及海鲜美食、跨境电商等方面优势资源,拓展海河游、乡村游、非遗游等,串联“吃住行游购娱”多种业态,精心设计亲海体验、休闲露营、洋楼打卡、乡村休闲、酷享悦动、舌尖食趣等1批主题旅游消费路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人民政按职责分工负责)9.强化文旅市场线上线下合作。加强与大型网络直播平台合作,开展天津文旅产品的直播带货活动,免费在线促销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产品。高水平开展“你好天津”系列直播活动,做好“天津有礼”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打造“天津有礼”礼盒套装。引导品牌主体创新开展旅游商品线上营销,支持开办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构建文旅消费新场景。充分利用东疆港水域,发挥船艇运动协会作用,打造东疆港海上运动基地。依托东丽湖优美自然风光,打造东丽湖露营基地。持续开发V1汽车世界,建设集名车展销、驾驶体验、赛车驾训、专业汽车赛事等于1体的汽车产业特色项目。加大对蓟州民宿等特色消费场所的宣传推介,举办5大道咖啡节、东丽湖文化旅游体育节等品牌活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繁荣夜间消费11.打响“夜津城”品牌。打造“夜购津货”“夜品津味”“夜游海河”“夜赏津曲”“夜嗨津城”“夜读津城”6张名片,引导全市重点商场、商业街、夜市、文旅、餐饮等商户推出形式多样的夜间优惠折扣、新品发布、灯光秀、艺术品鉴赏等活动。支持各区举办夜市、啤酒节、美食节、音乐节等夜间促消费活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2.丰富夜间活动内涵。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以及旅游景区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开设夜间艺术讲座、沙龙、分享会、游园会等。鼓励海河游船在周末和节假日延长营业时间。发布《天津深夜食堂地图(3.0版)》,建立深夜食堂联盟,打造最美“夜津城”好去处、最美夜购门店、最美夜逛商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激活农村消费13.加快开展消费品下乡。组织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企业举办“品质消费农村行”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引导1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流动售货车送货下乡等形式,为农村居民提供食品、日用品、小家电、农资等各类商品。(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推进农产品进城。引导电商平台加大“津农精品”采销力度,推进“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组织更多品牌农业企业通过参加全国综合性展会、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销售渠道,打造“津品出津”品牌。(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做强会展消费15.安全有序恢复展会活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举办会议、展览、展销等活动,助力消费市场恢复。(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6.强化展销联动。加快引进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展会项目,按照展览面积,对展览主办单位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吸引展会向天津集聚。利用自行车、家具、食品等消费品展会打响天津消费品产品知名度,提振消费信心。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展会,提升影响力。(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新型消费17.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培育壮大“互联网 ”旅游、养老、家政、体育、健康、托育等消费新业态。鼓励传统0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引导餐饮、商超、菜市场、药店等拓展线上渠道,打造“云上商店”、“云上街区”。引导实体商家利用达人探店、博主种草、用户点评等方式吸引线上客流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居民社区布局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等智慧门店。(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优化消费环境18.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打响海河国际消费季品牌,实行“1区1主题”、“1业1方案”,构建“周周有精彩、月月有新意”的丰富场景。开展“津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强化市区联动、政银联手、区域协同,围绕百货、家电、汽车、餐饮等商品开展打折促销。用好寒暑假及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鼓励开展周末周边、母婴亲子、餐饮美食、民俗集市、夜间消费、文博文创、新品首发首秀等各种形式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类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举办店庆、周年庆、网购节等优惠促销。深入开展振兴老字号行动,支持消费品老字号建设旗舰店、体验店,鼓励老字号打造“天津礼物”品牌,做大做强老字号品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9.优化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大宗消费、新型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支持新型业态发展。推广“商圈融资”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延期还本付息,向0售、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提供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充分发挥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渤银E贷—海河贷”,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机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加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运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服务业消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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