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的服务协议都包括什么内容,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

养老机构的服务协议都包括什么内容



1、养老机构的服务协议都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1般包括: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6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1般包括下列条款:(1)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2)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3)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4)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5)服务期限和场所;(6)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7)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9)当事人协商1致的其他内容。



2、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

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上海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13)对养老机构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做出明确规定,详见下表: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比照护等级|时间(以24小时计)|人员配比|重度|6:00~18:00|1 : 8|18:00~ 6:00|1 :16|中度|6:00~18:00|1 :20|18:00~ 6:00|1 :40|轻度、正常|6:00~18:00|1 :40|18:00~ 6:00|1 :80|根据该配比要求,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综合折合成不同照护等级的照护比,分别为:重度照护比约为1:2.5;中度照护比约为1:6.6;轻度照护比约为1:12。现以重度照护比为例测算如下:某机构收住全护理老人(重度)2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1个月所需的护理员人数为:20人×(1/8+1/16)×1.5班×30天÷21.75天=20×0.1875×1.5×30÷21.75=7.76人≈8人因此,该机构收住的20位全护理老人,需8位护理员。即重度照护比约为1:2.5(8:20)。上述计算公式中各数据的含义如下:1/8:表示重度照护等级老人在6:00—18:00时段,护理员与入住老人的配比1/16:表示重度。



3、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包括A.生活照料B.康复护理C.精神慰藉D....

参考答案:E 。



4、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服务规范和评价标准的内容简介

养老机构是指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帮助老年人适应衰老带来的身心变化,帮助老年人参与社会,促进老年人自身发展,具备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基本设施的机构。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规模、设施、技术条件等发展某1方面的特色。 《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服务规范和评价标准》共9章节,主要内容为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人护理服务,安全保护服务,老年人心理支持服务等。



5、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zhang337321 关于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中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配备比例的解读 上海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13)对养老机构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做出明确规定,详见下表: 护理员与入住老年人的配比 照护等级|时间(以24小时计)|人员配比| 重度|6:00~18:00|1 : 8| 18:00~ 6:00|1 :16| 中度|6:00~18:00|1 :20| 18:00~ 6:00|1 :40| 轻度、正常|6:00~18:00|1 :40| 18:00~ 6:00|1 :80| 根据该配比要求,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综合折合成不同照护等级的照护比,分别为:重度照护比约为1:2.5;中度照护比约为1:6.6;轻度照护比约为1:12。现以重度照护比为例测算如下: 某机构收住全护理老人(重度)20人,考虑到不同时段在岗人员配比、3班倒和每月实际工作日等因素,计算出1个月所需的护理员人数为: 20人×(1/8+1/16)×1.5班×30天÷21.75天 =20×0.1875×1.5×30÷21.75=7.76人≈8人 因此,该机构收住的20位全护理老人,需8位护理员。即重度照护比约为1:2.5(8:20)。 上述计算公式中各数据的含义如下: 1/8:表示重度照护等级老人在6:00—18:00时段,护理员与入住老人的配比 1/16:表示重度。



6、国家对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的要求

申报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的要求:

1、设有民政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民政科研机构,殡葬机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销售、维修服务机构等,可以作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的选择范围。

2、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与所培训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和设备设施。

3、拥有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和符合资质的专(兼)职培训教师。

4、具有较完善的培训发展计划和健全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5、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有充足的经费保证。

3、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填写《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情况表》,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单位汇总后报民政部,民政部将分批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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