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请问怎么提高农村养老院服务质量?
1、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实现老有颐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第4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并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辖区组织实施本条例。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并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第5条 市民政部门是市养老服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第6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组成。第7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原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合作,促进区域养老服务1体化高质量发展。第8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提供、参与、支持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老年人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养老新理念,营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风尚。第2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结构、分布、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社区健康、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组合设置,实现互补共享。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每5年评估1次,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第十1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办理改变用地主体手续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新用地主体为非营利性的,原划拨土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2)新用地主体为营利性的,可以按照新主体、新权利类型、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确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批准改变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用途、拆除养老服务建设用地之上设施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面积和标准就近补建或者置换。第十2条 在划拨或者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开发投资条件和建设周期,以及建成后交付、运营、管理、监管方式等内容。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严格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条款管理,并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第十3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构建多层次、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各区至少建设1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并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 公办养老机构应当使用统1标识,同级养老机构应当统1建设管理规范。第十4条 新建或者城市更新项目,应当落实规划确定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按照相关标准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成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设置标准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2、请问怎么提高农村养老院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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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养老驿站运营方案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半雅半俗 房山区社区养老驿站运营方案 (草案) 起草人:王长军 2017年12月 第1章 养老驿站基本职能 社区养老驿站是实现福程经营管理目标的终端展示平台,是实现好阳经营效益的载体,是面向社会体现福程养老品牌价值的窗口,也是政府部门在社会居家养老领域的突破和尝试。其最基本职能为:
1、政府社会性职能: 1.为民政部门在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展示、服务实施提供平台; 2.为政府在全民养老服务工作窗口树立正面形象; 3.为社区的老龄人群提供便捷的系列性针对性的服务; 4.为社区老龄人群提供娱乐场所、交流平台; 5.急政府之所急,探社会之所需,为居家养老政策提供依据,探索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 6.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及力量加入到社会养老服务产业中来。
2、服务职能: 1.规划制定、完成驿站的营业计划; 2.为社区老龄人提供优质的亲情化养老服务; 3.为社区老龄人提供高质量、专业的康复理疗服务; 4.为社区老龄人提供超值、快捷、便利的居家服务; 5.为社区老龄人提供专业的礼仪文化服务; 6.为社区老龄人群提供必需的老年用品、药品等; 公司、驿站存在的理由及必要条件与最终的追求目标,就是经营产品,经营健康,经营财富,努力提高驿站的营业利润及营业外收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组织结构说明:75.4.6.4.10.1运营部考核标准第3章(具体的收费标准需通过财务核算后制定)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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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方案
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正在加快,根据数据,2018年我国65岁以上老林人口超过1.5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1%。预计到2030年,中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超过2.4亿,占中国人口总量的17.1%,占全球老龄人口的4分之1。
1、医疗服务需求加速释放 个体是接受医疗服务的单位,人口总数的增加是推动医疗服务需求上涨的第1要素,而行业需求的增长推动整个医疗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是世界人口第1大国,景观受过往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影响人口自然增长率已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总人口数易燃持续上升,各类医疗机构就诊人数相应增长。
2、医疗服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很多医院、养老院都花费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对其改造、使医疗设备,医疗环境都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但还是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医护人员没有统1的管理方式,医院科室多、分布散,人为监管无法覆盖到各个区域;人员较多时,更不能对每个人员进行行为监管。
2、当患者/老人独自在病房时,1旦出现突发病情,如果不能及时求救,后果无法想象。
3、当特殊患者(精神病患、老年患者、抑郁症患者、脑退化患者等)擅自外出时,医护人员无法第1时间掌握其动向。
4、对新生婴儿没有进行有效地管理,若出现抱错、丢失婴儿的事件,无法第1时间发现并处理。
5、对医疗设备没有进行统1地管理监控,若出现医疗仪器离开特定区域的情况,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发现仪器位置的异常。
3、解决方案 针对医院/养老院管理中存在的监管难、呼吸难、找科室难的问题,“智慧医院/养老院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利用基于物联网+蓝牙定位的技术,通过在医院内部部署蓝牙信标和定位基站,为医护人员、病患、新生婴儿、医疗设备绑定定位终端,对人、设备进行全方位地可视化管理,随时掌握各类人员的分布状况和运动轨迹,及时发现、预警不规范行为,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更加合理地调度管理,实现将人员/物资管理由“被动”变为“主动”,有效提升医院/养老院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4、系统方案简介
1、根据客户的精度需求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来部署蓝牙信标;
2、通过部署定位基站来建立信息传输物联网络;
3、由被定位人员佩戴定位胸卡/手环来实现对人的定位。 在管理平台上可实时查看定位人员的位置及运动轨迹,必要情况下还可联动视频监控设备对现场进行查看。
5、系统功能
1、实时定位、历史轨迹 管理员可通过管理平台可视化查看各类型人员位置(医生、护士、老人、访客等),并且输入指定人员的证件号,可查看其在某1时间段内的活动轨迹,追溯详细过程,为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2、电子围栏、报警处理 通过对无人值守区域(机房)或1些重点监控区域设置电子围栏,来预警医护人员/病患的不规范行为。 越界报警:当医护人员/病患进入自己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域时,系统自动报警。 滞留报警:当人员在某个区域滞留时间过长时,系统自动报警。 静止报警:当人员处于静止状态超过1定时间,系统自动报警。 超员/缺员报警:管理员可对某些重要区域设置允许进入的人数,超过或少于指定人数时系统自动报警。
3、1键呼救、视频联动 当老人出现头晕等意外情况时,可使用随身佩戴的定位手环进行按键求救,管理平台能立即收到求救报警信息,并触发附近摄像头,弹出现场视频画面,方便医护人员第1时间了解现场情况。
4、电子巡更 在指定的时间,安保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按照指定路线进行巡查,如安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出现在指定区域,或巡查路线与管理部门安排路线不同,则系统会提醒管理部门,及时联系到在岗安保人员。
5、电子考勤 当医护人员进入医院范围内,系统自动定位考勤,无需手动打卡,同时会记录医护人员进入/离开病房时间,并统计医护人员在病房停留的次数和时间,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6、定位导航 本系统所用到的蓝牙信标,除了可以对各类定位终端进行实时定位,同时也可以为前来就诊的患者、探望的家属提供导航服务。
7、健康监测 定位手环可监测患者的心率、血压等健康指标,监控患者每天的运动数据等,管理平台上随时掌握患者每1个细微的波动,同时具备按键求救功能。
8、数据统计 在数据大屏上可查看医护人员上下班考勤情况、各个区域人数、报警数等数据信息,并且可在地图上查看人员的分布情况。
5、日照市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以及相关保障激励、监督管理等活动。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相统筹,旅居相适宜,具有现代化海滨城市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第4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对在养老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和奖励; (3)根据职责权限,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4)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5)完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6)制定、公布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7)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 (8)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相应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9)对养老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当地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 (十)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事业与产业发展,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1)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依法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 (十2)其他相关工作。第5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力度,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 (1)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2)对进入本市养老机构工作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者入职补贴; (3)定期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支持推荐优秀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 (4)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护士、康复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注册考核的,其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养老服务组织应当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6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培训考评、管理监督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护理、健康管理等老年健康工作。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大数据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侨联、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协会、慈善组织等群团组织,依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7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养老服务工作; (2)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4)引导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6、怎样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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