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 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住建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1、住建部: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 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12月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汪科,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等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汪科表示,下1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1是推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统筹,推动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均衡配置、系统布局。2是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推动补足城市养老设施不足、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活动场地不足的短板。 3是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构建15分钟生活圈,支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4是推动既有老住宅、老公建、老厂房的改造利用,推动加装电梯、无障碍环境建设,方便老年人出行、参与社会活动。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汪科表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城市转型更新发展的各方面,着力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第1,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为抓手,指导各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十35”时期,住建部联合相关部门命名表彰了146个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 今年11月份,住建部联合中国残联等12个部门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十45”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乡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水平明显提升,要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百分之百,将支持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 第2,推进适老化改造方面。主要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相结合。2020年7月份,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强调要改造和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到“十45”期末,力争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19年以来,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2万个,惠及居民2000多万户。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近2万部,增设或改造提升养老、助餐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近3万个。 此外,住建部也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协作,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12个部门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5个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住社区养老服务,探索“物业服务 养老服务”的新模式。联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提高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第3,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制订发布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出强制性要求;修订发布了《无障碍设施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等国家标准,按照老年人生理特征和心理需求,对老年人设施规划布局以及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等技术指标作出详细的规定; 发布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对既有住宅的出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加装电梯等公用部分的适老化改造,以及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作出规定。同时,指导北京、山东、浙江等地出台了1些地方标准,这些标准规范为居家适老化和社区适老化建设改造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2、住建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为了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通知》首先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街道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社区、专营单位对小区事务的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进小区。 《通知》同时明确,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鼓励“两代表1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扩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范围,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加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运行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机制。 《通知》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出多项要求。比如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打造优秀项目、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1键预约、服务上门。 《通知》也进1步规范物业管理制度。如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通知》还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